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日本军国主义战犯的其中一类。日本称为A級戦犯。另外两类日本战犯分别为乙级战犯及丙级战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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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战犯为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
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卤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级战犯同时有被控以此“战争罪行”。
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上述的28人于1946年4月29日被起诉。28人之中,大川周明因梅毒引起的精神异常而免除起诉,永野修身与松冈洋右在判决前病死。于1948年11月12日变成25人接受判决。死刑在1948年12月23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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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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