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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尼派,伊斯兰教中的最大派别,自称“正统派”,与什叶派对立。
穆罕默德归真后,“乌玛”分裂,主张哈里发人选推举制。以古兰经为其立法的主要根据,以“六大圣训集”为其立法的第二根据,并主张布哈里的“圣训实录”地位仅次于古兰经。在教法学方面,最终确立阿布·哈里发、沙斐仪、马立克、伊本·罕百勒所创立的四大教法学派的权威地位,并按其教法执法。在诵经方面,除接受七种诵经方法为合法及正统外,还有不同场合下举行的教仪、祷词及动作。
在教义学方面,在与哈瓦利吉派及什叶派的争论中,出现支派。如反对宿命论的盖德里叶派,坚持宿命论的贾卜里派,强调内心信仰并主张“对恶行延缓裁决”的穆尔吉亚派,倡导理性并强调“安拉统一和公正”的穆尔太齐赖派,为正统信仰辩护并贬低理性的艾什尔里派,主张“安拉拟人或具肉身”的属性派等。
十一世纪中期,艾什尔里派的教义得到塞尔柱王朝的支持并成为官方信仰,随后由安萨里将其与苏非主义(神秘主义)合一,形成逊尼派的最终教义,对历史上一度争论的问题取得大体统一的意见,承认阿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阿里等四任哈里发均为合法和正统,其德行与他们在位的顺序相称。
十八世纪末,逊尼派分化出阿拉伯半岛兴起之瓦哈比派,十九世纪末,出现泛伊斯兰主义、伊斯兰现代主义及伊斯兰复兴等思潮及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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