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正體)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Mainland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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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国家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
主任委员 赖幸媛
副主任委员 刘德勋
高长
赵建民
成立日期 1991年2月7日
所属部门 行政院
地址 台北市中正区
济南路一段2之2号15楼
网站 www.mac.gov.tw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简称陆委会,为中华民国行政院辖属的政府机构,是对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官方对口机关。

陆委会在香港澳门各设有代表机构。主理香港方面事务的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事务局,分别以中华旅行社远东贸易服务中心以及光华新闻文化中心的名义运作。主理澳门方面事务的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澳门事务处,则以台北经济文化中心的名义运作。

以前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电子媒体中,陆委会是唯一可以报道中得以原名称呼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部会。其他部会皆遭其单方面修改,如称内政部为“内政部门”等等。不过也有把陆委会称为“台当局大陆事务管理部门”。

目录

成立缘起

随着两岸民间往来益趋密切,双方书信、电信往来及转口贸易额都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其所衍生的问题亦日益复杂。行政院1988年8月,以任务编组方式成立“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协调各主管机关处理有关大陆事务。经一年多的运作,由于大陆事务繁杂及急剧增加的工作量,已非会报形式及少数兼职工作人员所能负荷,兼以政府为了强化大陆政策的决策功能及工作推动的效率,乃于1990年4月间邀集学者专家、民意代表及舆论界人士共同研商筹设专责机关,拟订《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送请立法院审议。经立法院在1991年1月18日三读通过,并由总统1月28日公告实施,陆委会乃正式成为行政院所属统筹处理大陆事务的专责机关。2010年2月3日修正行政院组织法,自2012年元旦起陆委会将接手原蒙藏委员会的业务。

组织体系

陆委会在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之下,设主任秘书及企划、文教、经济、法政、港澳、联络、秘书等七处,暨人事、会计、政风等三室,分别掌理有关业务及行政事项。另为统筹处理香港、澳门事务,设香港事务局及澳门事务处。


◆企划处

第一科/民意调查及综合业务

第二科/策略规划

第三科/大陆情势研判

第四科/政策研究

资研中心/ 大陆暨两岸资讯服务及出版业务

◆文教处

第一科/文教相关中介团体督导及综合业务

第二科/学术、教育交流业务

第三科/艺文、宗教、少数民族、科技及体育交流业务

第四科/大众传播交流业务

◆经济处

第一科/台商辅导、服务及大陆投资业务

第二科/涉外经贸、农林渔牧及环保业务

第三科/总体经贸、财金及综合业务

第四科/航运、旅行、“小三通”及邮电业务

◆法政处

第一科/卫生、综合业务

第二科/两岸涉外及蒙藏业务

第三科/中介团体业务

第四科/法务及大陆法制问题研究

第五科/两岸社会交流业务之协调处理

◆港澳处

第一科/港澳情势之搜集与研判

第二科/港澳居民之联系、接待与交流业务

第三科/港澳政策及法规之研究及规划

第四科/综合管考工作

◆联络处

第一科/国会联系及其相关咨询服务

第二科/新闻发布与联系、礼宾

第三科/大陆政策教育、宣导及综合业务

第四科/海外大陆人士联系、政策宣导及资料编译

◆秘书处

第一科/议事、业务管制及综合业务

第二科/事务、出纳、财产管理

第三科/文书、电务、印信管理

第四科/资讯规划、发展及管理

第五科/机要业务

第六科/档案管理

◆人事室

第一科/组织编制、任免、迁调

第二科/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

◆会计室

第一科/概算、预算事项

第二科/会计、决算

◆政风室

政风、机密维护、安全防护业务

◆香港事务局 统筹处理香港事务

◆澳门事务处 统筹处理澳门事务

分工及职掌

大陆工作组织之分工与职掌

大陆政策有许多直接涉及国家安全,依《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此一部分系属总统的职权,其余则悉由行政院及所属机关负责推动。因此,政府大陆工作体系包括总统、行政院及各相关部会。
除总统、国安会依法对重大之政策行使决策权外,另总统亦依职权,设置必要的政策咨询机构。目前在两岸有关问题上,设有国统会跨党派小组
由朝野各界代表所组成,向总统提供大陆政策相关之咨询及研究意见,为咨询性质的任务编组。
以凝聚全民共识、促进族群和谐、维护台海和平及发展两岸关系为目的之咨询机构。由总统延聘社会各界具代表性人士参加,系总统依职权设置的咨询机制。

一般政策之决策与执行体系

行政院负责一般性大陆政策之决定与执行,在决策过程中,由各机关依其职权承担幕僚业务,由陆委会综合协调、审议;经作成决策后,仍交由各部会执行。
负责全盘性大陆政策及大陆工作的研究、规划、审议、协调及部分跨部会事项之执行工作,并依宪法规定对立法院负责。
  • 各部会
从事主管业务有关之大陆政策与大陆工作的研究、规划与执行事项。
接受政府委托,处理两岸民间交流涉及公权力之相关服务事宜,并向政府提供实务上之建议,作为决策之参考。

历任主任委员

任次 姓名 就任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1 施启扬 1991年02月07日 1991年05月31日
2 黄昆辉 1991年06月01日 1994年12月14日
3 萧万长 1994年12月15日 1995年12月03日
高孔廉 1995年12月03日 1996年02月27日 代理
4 张京育 1996年02月28日 1999年01月31日
5 苏起 1999年02月01日 2000年05月19日
6 蔡英文 2000年05月20日 2004年05月19日
7 吴钊燮 2004年05月20日 2007年04月11日
8 陈明通 2007年04月12日 2008年05月19日
9 赖幸媛 2008年05月20日 现任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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