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


台湾省 (正體)

中华民国台湾省
台湾省旗 台湾省徽
(台湾省旗) (台湾省徽)
简称
行政区类别 (参见:精省
省会 南投县南投市
省主席 张进福
政府网站 台湾省政府
总面积 35,582.7487平方公里
总人口 18,834,593人(2009年7月
方言 闽南语客家话台湾南岛语言
相邻省份 福建省
直辖市:台北市高雄市
台湾省示意图(深灰色部份)
台湾省示意图(深灰色部份)

台湾省(简称)乃中华民国当前有效统治四个省级行政区之一,辖区范围为台湾岛大部份地域(即台北高雄直辖市外)、澎湖群岛,以及邻近附属岛屿。其建省历史可追溯至清朝在台湾设置的福建台湾省。全省面积占中华民国政府实际管辖区域全境(即台澎金马)的98%以上,而人口则占中华民国实际管辖区域人口的80%以上,构成中华民国实际管辖区域的主体。

2010年,现属台湾省之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均将脱离台湾省并升格为直辖市高雄县将与现有直辖市高雄市改制合并)。[1]

目录

历史

参见:台湾历史
台湾省政府府徽,现已少用

主权问题

1949年国共内战后,中华民国政府中国大陆退至台湾,台湾海峡两岸进入分治状态。在1990年代以前将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视为叛乱团体;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1949年成立起至今,亦一直声称拥有台湾的主权。

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者的行政区划中都明确设有台湾省。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置的台湾省内,台北市高雄市不具直辖市地位,与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义市台南市同属省辖市;而中华民国的台北市高雄市属直辖市,并不属于台湾省。

行政区划

台湾省作为中华民国一级行政区,实际管辖范围包括了台湾本岛的大部分区域(不含台北市高雄市)与其附属岛屿、以及澎湖群岛。全省共划分为16县5市(原称“省辖市”,与县同级。修宪精省后,在现行法律中称为“市”,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管辖。“市”的地位与县相同)。

省会

中华民国政府于1949年迁台后,中央政府驻地及台湾省省会都设在台北市。为防范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海轰炸台北而直接瘫痪行政中枢,中央政府于1956年着手疏迁计划,规划将台湾省政府台湾省议会故宫迁移至台中县雾峰乡坑口村,兴建办公及宿舍群,作为战时指挥中枢,并命名为光复新村

因土地征收作业未赶上中央疏迁的期限,政府改在南投县南投市虎山山麓营盘口庄建设,1957年建造完成,占地约200公顷,命名为中兴新村6月30日,省府正式迁南投县中兴新村;在台中市亦有黎明办公区(精省后,改为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园区)。

政府体制

清治时期台湾省历任巡抚

主条目:福建台湾巡抚

中法战争(台湾民间俗称为“西仔反”)期间,由于法国海军屡次在台湾淡水、基隆附近海域大败清朝水军,清政府终于认识到台湾的重要性,始在台湾设省。另外,由于当时指挥清军对法作战英勇,刘铭传升任第一任台湾巡抚

中华民国台湾省历任最高首长

1945年10月25日,台湾被盟军接收,由中华民国管治。但不同于其他省份,国民政府当时以“台湾省行政长官”作为台湾省的最高行政首长,由前福建省主席陈仪出任。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台湾人对政府怨声载道,5月16日台湾省政府正式成立,台湾省政府主席(简称省主席)取代台湾省行政长官成为台湾省的最高行政首长,由魏道明出任首任主席。

台湾省政府主席在1991年以前一直负责台湾省内事务,由中央政府任命省府委员,并举派其中一员任职主席。1994年,首次举行台湾省省长直接民选,由宋楚瑜当选。不过1997年中华民国宪法修正后,台湾省政府进行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通称“精省”或“冻省”),省长职务再度改为省主席,由总统指派。因《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大量精简台湾省的行政组织与功能。

2006年1月24日,因立法院未批准台湾省主席、副主席、及省府委员的预算,行政院长苏贞昌据此宣布停止任命台湾省相关公职,持续向精省、政府架构精简化的方向努力。1月25日郑培富以台湾省政府秘书长兼任代理台湾省政府主席。2007年12月7日发布总统令,任命行政院政务委员林锡耀兼任台湾省主席。2008年5月20日发布总统令,任命政务委员蔡勋雄兼任台湾省主席;政务委员兼任省主席渐成惯例。

精省后的省政组织架构

省政府

  • 首长: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二人)
  • 省府委员:共九人(含正、副主席)
  • 行政组室:资料室、秘书室、法规会、人事室、会计室、政风室
  • 业务组室:民政组、文教组、经建组、财务组、社会及卫生组、公共事务管理组
  • 特殊单位:十二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诉愿审议委员会

省咨议会

  • 设咨议长一人、咨议会议员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含咨议长)
  • 业务编组:议事组、研究组
  • 行政编组:行政组、人事室、会计室
  • 特殊单位:国立台湾议政博物馆筹备处

姊妹省、州

参考资料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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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台湾最高行政区划最高政府机构名称
元朝明朝 澎湖寨巡检司
台湾荷西殖民时期 大员东印度公司
明郑时期 东宁承天府郑氏政权
台湾清治时期 台厦道 | 台湾道 | 台湾府 | 福建台湾省 | 台湾民主国
台湾日治时期 台湾台湾总督府
中华民国时期 台湾省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台湾省政府) | 东南军政长官公署 | 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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