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


自由贸易 (正體)

自由贸易 (Free Trade) 是指国与国之间免关税的货物及服务流通,与贸易保护主义相反。自由贸易在经济学上的概念包括免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例如入口配额等的国际贸易及服务;劳工资金在国与国之间的自由流动;无保护本国企业,产品及生产因素等的法例、政策、补贴及税项等;无政府对产权的特别保障等,所以有可能引致大型组织垄断市场经济。

目录

历史

所有已发展国家都曾经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以保护本国的制造业,服务业及农业,当它们累积足够财富以确保可从自由贸易得益,便开始积极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并要求发展中国家同样开放市场[1]。英国在18世纪19世纪中期便曾推行保护性的工业政策,当英国在经济上拥有领先地位,便开始支持自由贸易。

16世纪,跟自由贸易对立的重商主义在欧洲大陆开始发展,而它今天仍然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最早反对重商主义的自由贸易论者是大卫·李嘉图阿当·斯密。他们认为自由贸易,是各个文明都能够经济发达的原因。阿当·斯密认为增加贸易除了是埃及希腊罗马地中海文化体蓬勃的原因,也是中国繁荣的原因。

自由贸易跟重商主义孤立主义贸易保护主义都是对立的。而很多战争都缘于贸易,例如1840年鸦片战争

美国宪法规定,不可以对商业活动设下任何阻碍,这是通行于美国所有州分的。所以美国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实体。但在美国崛起之初也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林肯便强烈反对自由贸易,他在南北战争期间设下 44% 的关税[2]。此后直到冷战前,关税与贸易保护主义一直是共和党的信条。此外,美国对亦有针对多种农产品的巨额补贴及价格下限,在1996-2002年间平均每年补贴160亿美元[3]

好处

  • 保障大型组织贸易
  • 支持大型组织的市场经济

坏处

  • 产生恶性竞争
  • 已经有贸易优势的国家容易在自由贸易中获得更大的利润,发展中国家则不容易在自由贸易中受惠。

公平贸易

更多资料:公平贸易

公平贸易是指在货品和服务的贸易中应同时注重对劳工、环境社会责任的一项社会运动。这个运动特别针对发展中国家对已发展国家出口货品,特别是原材料时所出现的不平等现象,公平贸易被一些非政府组织所提倡。

均衡贸易

均衡贸易是与自由贸易相近的一种经济模式,均衡贸易要求各国提供一个公平对等的贸易关系,任何一方不应有大额的贸易逆差,如贸易逆差出现,有顺差的国家需要找寻方法平衡贸易差距,包括对出口货物征收关税、收取附加费或容许逆差国实施贸易配额。

注记

  1. ^ Chang, Ha-Joon (2002). Kicking Away the Ladder: Policies and Institution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Anthem Press. ISBN 978-1843310273
  2. ^ Free Trade Fallacy Lind, Michael. New America Foundation.
  3. ^ Gardner, Bruce L. (2002). American Agricultur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How It Flourished and What It Cos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ISBN 0-674-00748-4.

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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