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同性婚姻


美国同性婚姻 (正體)

同性结合
同性婚姻

荷兰2001年4月1日
比利时2003年1月30日
西班牙2005年7月3日
加拿大2005年7月20日
南非2006年12月1日
挪威2009年1月1日
瑞典2009年5月1日

国内部分区域

美国的以下诸州:
麻州2004年5月17日
康州2008年11月12日
艾奥瓦州2009年4月27日
缅因州2009年5月6日
佛蒙特州2009年9月1日
新罕布什尔州2010年1月1日

曾获法律承认

美国加州通过修宪禁止

部分认可同性婚姻

阿鲁巴(只承认荷兰)、 以色列、 荷属安的列斯(只承认荷兰)、 美国纽约州华盛顿特区

民事结合及注册伴侣

安道尔、 捷克、 丹麦、 芬兰、 法国、 德国、 格林兰、 冰岛、 卢森堡、 新西兰、 斯洛文尼亚、 瑞士、 英国、 乌拉圭、 匈牙利

国内部分区域

阿根廷(布市内省里市卡镇)
澳大利亚首都, 塔州, 维州
墨西哥(科州墨城
美国加州哥伦比亚夏威夷缅州马州新罕新泽西俄州华盛顿

部分认可民事结合

马恩岛

普通法婚姻

阿根廷、 澳大利亚、 奥地利、 巴西、 克罗地亚、 哥伦比亚、 以色列、 葡萄牙

同性婚姻
讨论中

澳大利亚中国大陆、 欧盟、 爱沙尼亚、 法国、 希腊、 匈牙利、 冰岛、 爱尔兰、 以色列、 尼泊尔、 新西兰、 菲律宾、 葡萄牙、 瑞士、 英国、 台湾美国 (加州科州哥伦比亚缅州马州明州新罕新泽西纽约罗州

民事结合及注册伴侣关系
讨论中

阿根廷、 澳大利亚、 奥地利、 巴西、 智利、 哥斯达黎加、 古巴、 厄瓜多尔、 欧盟、 爱沙尼亚、 法罗群岛、 匈牙利、 意大利、 爱尔兰、 新泽西、 列支敦士登、 美国夏威夷依利诺新墨内华达华盛顿威州

参见

同性婚姻同性婚姻大事纪
民事结合、同居伴侣、注册伴侣
各国同性婚姻

LGBT主题
      


2004年为止,美国没有州份在法律上认可同性婚姻。但是,一个试图改变这个事实的运动在1970年代开始成形。

最新进展包括佛蒙特州同性恋提供类似婚姻的公民结合。在2003年马萨诸塞州的最高司法法庭判决要求立法机关通过法规承认同性婚姻。2004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比较突出的是旧金山,开始讨论给以同性伴侣婚姻许可的议题,虽然这与该州的法律相冲突,后来被该州最高法院否定。

目录

民意

2004年情人节周末大量的同性伴侣到旧金山市政府大厅领取结婚许可证。

支持同性婚姻的人通常认为,法定的婚姻及其权利不应该对同性伴侣关闭,这种拒绝同性婚姻的做法损害了其作为美国公民的权利。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则反对这个观点。他们通常认为法定的婚姻应该只定义成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也就是所谓的“传统婚姻”。而且不应该强迫一个州承认不是这种形式的婚姻。

根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2004年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22%的美国公民赞同把同性婚姻合法化,而73%的公民反对认可这种婚姻。很多人严格区分同性婚姻和公民结合——一种可以提供给同性伴侣一定权力的结合。虽然只有不到1/4的美国人认为同志应该被允许结婚,但是支持公民结合的人数却不少。超过一般的美国人支持那些希望长期相伴的同性之间一定形式的法定结合。40%的人则认为不应当在法律上认可同性伴侣这种权利。[1]

2004年到旧金山领取结婚许可证的同性伴侣排起了长队。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通常参加宗教仪式、年级长、与共和党有联系或住在美国南部。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则集中在年轻人、不参加宗教仪式的人、与民主党有关系的人以及居住在美国北部以及新英格兰的美国人。

一些州,特别是新英格兰以及西部,很大部分人都支持同性婚姻。根据一份于2003年10月进行的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意调查,大约有59%的注册选民认为同志伴侣应该有权利进行世俗婚礼。[2]。而之前在夏威夷加利福尼亚新泽西州的调查则显示大部分人支持同性婚姻。

美国主流民意反对认可同性婚姻的态度扩展到支持对美国宪法进行修正,并把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2004年由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进行的民意调查发现,77%的共和党人支持从宪法上禁止同性婚姻,而民主党在这个问题上则态度分裂:52%支持,44%反对。大多数的共和党人认为不应该给以同志婚姻法律认可的地位,而民主党人则更偏向于认为不论是婚姻还是公民结合都应该被允许。此外,非裔美国人反对同性婚姻,并且有67%的人赞同进行宪法修正。

此外,在美国,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认为,同性恋者不能结婚使得他们不能享受超过1,049项权利和权益以及大量的各州法律和私有权益(例如家庭成员关系,折扣等等)。他们说,一个从法律上否定为公民提供联邦权利或权益的行为直接与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相违背,这个修正案规定为公民提供平等的保护和大量的法定程序。这就意味着为一个群体提供的权利不能否认另一个团体享用。

在2003年最高法院命名的案件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案案件中,法院认为自愿的亲密性关系是个人自由的一部分,并由第14修正案作保护。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认为这个判决为以后废除各州中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铺平了道路。同时在第14修正案的基础上为婚姻保护法案提出了质疑的可能。

2003年,一女同性恋喜剧演员Rosie O'Donnell的案件也引起了另一个话题。O'Donnell的终身伴侣Kelli被迫在法庭上作出不利于O'Donnell的作证。在美国法律制度中,不能强迫伴侣在法院中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证词;但是因为同性伴侣不能结婚,他们的这项权利被否决。请参看美国婚姻权利列表。她们是在2004年2月26日旧金山结婚的。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对不同的宗教、政党和年龄层次对这个问题的态度进行了调查:

人群 婚姻 公民结合 不认可
全国 28% 29% 40%
共和党 13% 33% 53%
民主党 32% 28% 36%
无党派人士 37% 27% 33%
18-29年龄段 43% 32% 25%
30-44年龄段 29% 25% 44%
45-64年龄段 26% 29% 41%
65及以上 12% 32% 51%
北部 35% 31% 33%
中西部 26% 23% 47%
南部 23% 26% 48%
西部 31% 36% 28%

对同性结合的立法投票

对任何形式的通行结合的立法投票,按照日期排列:

日期 同性结合形式 参议院 众议院 最终结果
(+)赞成 (-)反对 (+)赞成 (-)反对
夏威夷 1996年 国内伴侣关系 通过 失败 (-)反对
夏威夷 1997年 Reciprocal benefits 通过 通过 (+)赞成
加利福尼亚 1999年 国内伴侣关系 通过 通过 (+)赞成 1
哥伦比亚特区 2000年 国内伴侣关系 通过 通过 (+)赞成
佛蒙特州 2000年 同性婚姻 失败 失败 (-)反对
佛蒙特州 2000年4月 公民结合 19 11 79 68 (+)赞成
加利福尼亚 2001年 国内伴侣关系 通过 通过 (+)赞成 2
加利福尼亚 2003年 国内伴侣关系 通过 通过 (+)赞成 3
新泽西州 2004年1月 国内伴侣关系 23 9 41 28 (+)赞成
缅因州 2004年4月 国内伴侣关系 18 14 84 58 (+)赞成
犹他州 2005年2月 Reciprocal benefits 10 18 - - (-)反对
新墨西哥州 2005年3月 公民结合 - - - - (-)反对 4
亚利桑那州 2005年4月 Domestic partnerhips - - - - (-)反对 4
蒙大纳州 2005年4月 公民结合 - - - - (-)反对 4
康涅狄格州 2005年4月 公民结合 27 9 85 63 (+)赞成
马里兰州 2005年5月 国内伴侣关系 31 16 83 50 (-)反对 5
加利福尼亚 2005年6月 同性婚姻 - - 37 35 6
俄勒冈州 2005年7月 公民结合 19 10 - - 7

注解1 给以有限的权利
注解2 包括更多的权利
注解3 给结婚的夫妇合法的国内伴侣关系权利
注解4 Did not come to up and down floor vote.
注解5 Maryland Governor vetoed legislation, a veto override would require two-thirds support.
注解6 Forty votes were needed to amend marriage law in the Assembly. Using a procedural move the bill is to be returned for a new vote in the Senate during August, which according to the Associated Press contains much more support than the lower house. A majority vote in the Senate would nullify the Assembly's vote and gain the bill passage. It is unclear whether the Governor of California might veto the measure. [3]
注解7 Legislation still awaiting lower house vote, may have a hard time getting a floor vote as the House Majority leader, a Republican, is refusing to bring the measure up.

公民结合

佛蒙特州是美国唯一一个向同性伴侣在州法的水平上提供与异性伴侣相同权利和权益的州。佛蒙特州不使用“婚姻”一词,而把这种结合称为“公民结合”。但是公民结合不提供联邦水平的权利和权益以及与世俗婚姻证明相同的保护。关于佛蒙特州公民结合的历史,请参看世俗婚姻一文。

加利佛尼亚州的国内伴侣关系法提供了类似的权益,但是仍然不是完全的同性婚姻。

纽约立法院的议会中有一份议案希望把婚姻权利广大到同性伴侣中。这份议案在2003年早期引入,但是当前仍在委员会中。

联邦法律

1996年,联邦的婚姻保护法案获得通过,这个法案把婚姻定义成为“一男一女间的公民结合”,反对联邦认可同性婚姻,同时也允许美国各州份可以不承认在其他州份获国家进行的同性婚姻(虽然当前没有一个美国州份提供同性婚姻)。接着,很多州份都通过立法或修改宪法来确定它们不认可同性结合,也不会从法律上认可在其他州的同性结合。这些法律后来被称为“小婚姻保护法”。

由于美国宪法中的“full faith and credit”条例有可能被用来废除这个法案,一些反对同性婚姻的人提出了对宪法的联邦婚姻修正案以阻止联邦政府或其他任何州份通过立法或法院来认可同性婚姻。

在最近几年的民意调查中,人们对这个议题大概是对半开的态度,但是一些调查表明民意稍微倾向于支持这样一个修正案。但是因为调查中有4%的容许误差,因此很难提出这个法案。总统乔治·W·布什2004年2月24日宣布支持该修正案。一些人认为总统这样做是借这个议题在选举年制造政治混乱。

CBS/《纽约时报》在2003年11月所做的一份调查表明,55%的国民支持这一修正案。[4]但是这个调查的有效性和报告的准确性却遭到质疑。[5]

国家间的讨论

加拿大

2003年加拿大三个省断断续续进行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很可能会把同性婚姻的立法扩展到全国(请参看加拿大同性婚姻)。由于加拿大与美国的紧密联系,这一举动使得美国国内对其法律的质疑开始升温。因为加拿大的婚姻证书并不要求公民身份或居民身份(不像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和美国历史上相互承认在加、美任一国内的婚姻。

因此一批美国伴侣立即前往或计划前往安大略省结婚。美国一个国家同性恋权力组织联盟表示希望前往加拿大结婚的伴侣在登记前与他们接触,以便他们可以把与美国的同性婚姻运动相互配合。

时间表

1975年,科罗拉多州

1975年科罗拉多州Boulder County郡的法官秘书Clela Rorex允许六对同性伴侣结婚。只是经过检察官的顾问意见后做出的决定,检察官认为,州法律没有明令禁止同性婚姻。[6]

2003年,马萨诸塞州

2003年11月18日马萨诸塞州的最高司法法院在Goodridge et al.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案件中以4:3的票数裁决州宪法中的关于禁止同性婚姻的行为是违宪的,并给以立法机关180天的时间更改法律。法院认为马萨诸塞州不可以“否认给以两个希望结婚的同性间以世俗婚姻相同的保护、权益和义务”因为州宪法规定禁止“形成二等公民”。2004年2月4日,法院重申两种婚姻间的平等地位和表达是必须的,这就意味着或者允许同性婚姻(而不是公民结合)以符合宪法,或所有的伴侣必须进行公民结合,而不认同任何的婚姻形式。这个判决将在2004年5月18日生效,离判决后6个月。一个试图推翻最高法院判决的宪法修正案则至少需要经过立法机关和公投后才可能通过,即时通过了,也必须要等到2006年才可以执行。

2003年

加利佛尼亚州

File:SF marrige license.jpg
旧金山市政府颁发的结婚证样本

2004年2月12日3月11日,最新当选的市长Gavin Newsom和其他官员开始在加利佛尼亚的旧金山市发布婚姻证书。女同性恋活跃分子Phyllis Lyon和Del Martin是第一个结婚的同性伴侣。这个事件是有意削弱来自一个保守团体,加州婚姻战役组织(Campaign for California Families)的法律挑战。在加利佛尼亚最高法院表示暂停派发证见前,共有4,161对同性伴侣领取了结婚证件。

虽然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第22号法案,市政官员表示这个婚姻是合法的。这个加州法案表示“只有一男一女间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并被加州承认”。市长表示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相信该法例违反了宪法中提供平等庇护的条款。但是立法者和反对同性婚姻的组织快速做出反应,上诉到法院要求停止市政府的这个行为。关于婚姻的法律正确性也将在法庭上受到检验。[7] [8] [9] 此外,加州的婚姻登记机构表示,其他任何的婚姻形式,包括任何颁发给同性伴侣的婚姻证件,都不会被注册。[10]而与此同时,创立第22条的参议员的儿子David J. Knight则与跟他相处了10年的伴侣Joseph J. Lazzaro于3月9日结婚。[11]

在Alameda County附近的伯克里和奥克兰的官员都表示有兴趣加入到旧金山的行列中,但是由于它们的婚姻许可是由郡来颁发的,而不是城市,所以它们现在不能执行这个权力。旧金山可以发布自己的婚姻证书是因为它同时是郡也是市。它是加州唯一一个这样的城市。

2004年3月9日,San Jose市议会以8:1的票数通过了一项决议,同意认同在其他地方为当地雇员进行的同性婚姻。

2004年3月11日,加州最高法院要求旧金山暂停签发同性婚姻证书以作进一步决定。市长Newsom表示同意遵守这个命令。法院希望在5月或6月举行关于婚姻立法的听证会,这个暂停签发同性婚姻证书的决议至少会执行到那时。旧金山市希望在见陪审团之前,它们的案件先在低一级的法院举行听证会,而不是直接到州最高法院。但是,法院建议旧金山政府可以向该州提出诉讼,而是政府则于当天下午提出了这样的一个诉讼。

新泽西州

2004年3月8日新泽西州Asbury Park市的副市长与一位由镇官员颁发的婚姻许可的同性伴侣结婚。新泽西州的婚姻登记需要72小时。第一张同性婚姻许可在3月5日颁发。当镇办公室于3月9日开门办公室,有大批的同性伴侣前来领取婚姻许可,他们希望可以在当地的州里首席检察官Peter C. Harvey终止这个行为之前拿到婚姻许可[12]。但是直到当天下午,仍没有收到停止签发同性婚姻许可的禁令,虽然首席检察官向当地办公室发了一封警告信,表示如果市办公室继续签发许可,将会面临起诉。作为回应,3月10日,市议会当天一致通过冻结所有新签发的16张许可。

新墨西哥州

2004年2月20日新墨西哥州Sandoval郡官员Victoria Dunlap表示她将开始签发同性婚姻许可,因为新墨西哥州的婚姻法中没有提及性别问题[13]。第一对同性伴侣在当天迟一点的时候申请了许可。但是当前晚上,墨西哥州首席检察官Patricia Madrid表示签发的证件“在该州的法律下是无效的”,而郡官员办公室则停止了签发许可。在此之间,共发布了26个许可。

纽约

俄勒冈州

公民结合

华盛顿

2004年3月8日西雅图市长Greg Nickels签署了一份行政令认同在其他地区为当地职员签发的同性婚姻,他同时向市议会提出了建议,要求所有城市的市长都应该为他们的雇员这样做。

同一天,六对同性伴侣起诉King County以获得婚姻许可。华盛顿州给以该州各郡权利自主决定签发许可,但是仍然严格定义婚姻为“一男一女之间的公民契约”。[14]

几天后的3月11日,美国家庭联合会(American Family Association)在King County高级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停止市长Nickels颁布的行政命令。

禁令

在几个州的政客已经开始提出新的禁令以反对同性婚姻。一些州已经把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之间,虽然他们仍在琢磨向宪法加入新的修正案以阻止这个法律被判为是违宪的。很多州的宪法修订案要求进行全州的公民投票,这意味着在这个建议生效前有可能会拖延几个月或一年或更长的时间。

2004年3月5日威斯康星州议会批准了州宪法修正案(68:27)以禁止同性婚姻或公民结合,来反对其他地方对伴侣关系的合法化。这个议案仍需要经过参议院和公民投票通过。同一天,堪萨斯州议院以88:36通过了一个修正案。[15] [16]

参见

  • 婚姻保护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
  • 联邦婚姻修正案(Federal Marriage Amendment)
  • 同性恋权力时间表(Gay rights timeline)
    • 2004年同性恋权力(2004 in gay rights)
  • 美国婚姻权益列表(List of benefits of marriage in the United States )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http://zh.wikisource.org/wiki/总统要求修宪以保卫婚姻

资讯

%E6%80%A7





stock | retire | vm
Why are we here?
All text is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This page is cache of Wikipedia.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