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额选举


等额选举 (正體)

等额选举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在一些国家,部分或全部采用等额选举作为选举形式。在实行等额选举的时候,投票人的权力仅仅体现在是否决定认可候选人,故相对于差额选举,选举人的权力较小。

个别实行等额选举的国家曾出现100%的“赞成票”[1]。如果这是强制性的[2],则选举人就不再有任何权力,选举仅仅是作为一种形式而已。另一种情况是允许选举人另选他人(不在预定的候选人之列)。这种情况理论上选举人的权力有所增强,但因为众多选举人难以同时选中某个特定的个人,这种增强很大程度上也只是形式上的。

目录

实行等额选举的投票

在中国,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投票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等。

参见

注释

  1. ^ 高浩荣 张滨阳(2009年3月9日).金正日得票100%.中国选举与治理.于2009年3月10日查阅.
  2. ^ 萨达姆“100%”连任总统(图).大连晚报(2002年10月17日).于2009年3月10日查阅. 文中称,有消息指1995年曾有2500人投反对票反对萨达姆连任总统,随后这些人失踪。这说明投“赞成票”具有强制性。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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