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


白色恐怖 (正體)

白色恐怖一词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期[1],它的现代用法起源于俄国共产革命时期的共产党宣传。在沙俄时代,白色是皇室的代表颜色,沙皇常被冠以“白色沙皇”之称,白色并无任何贬抑色彩。在1917年后的俄国内战中,反共的俄国白军”与布尔什维克的“红军”相对。布尔什维克为了丑化对手,遂使用“白色恐怖”一词来形容白军的残暴。后来,芬兰美国等国反对共产党势力扩张的行为有一部份被称为“白色恐怖”。中国共产党使用“白色恐怖”一词来形容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反共行为,而行为中确实包括屠杀及迫害。在台湾,“白色恐怖”一词大多用来称呼中华民国政府50年代60年代的台湾对共产党台独民主改革等政治运动及嫌疑者的迫害。

一般认为20世纪中期(即1950年代1960年代)在世界各国发生的白色恐怖是在冷战的局势下展开的。

目录

概念的来源

1870年,由于普法战争的爆发,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年-1870年)的拿破仑三世被俘,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0年-1940年)宣布成立。然而,新政府不但对抵御普鲁士军队的入侵采取消极态度,而且还相继镇压了巴黎人民1870年10月31日和1871年1月22日的两次起义。[2]

1871年3月28日,身为“工人阶级实质上政府”的“巴黎公社”正式成立,而政府军在普鲁士军队的帮助下,对公社成员发动攻击。“公社成员也群起反抗。因为一时找不到代表公社的旗帜,公社里的一名女工于是从自己身上的红裙,撕下一块红布,作为公社的标志。从此以后,红色便引用为一切进步热情、反抗不义的阶级解放之符号。与此相对,代表反动、保守的势力,便是‘白色’,而由其发动的一切恐怖镇压行动,就是所谓‘白色恐怖’”。[3]

所谓“恐怖主义”,是指“意在全体居民中散布恐吓、惊慌和毁灭的一系列行为”。它的施暴量往往不成比例,表面上是任意的、蓄意的象征性行动,意在“杀一儆百”。“白色恐怖”一词,通常意味着拥有政权的统治者,运用国家机器中的直接暴力手段,针对反抗现有体制的革命或革新势力,所进行的超制度的摧毁行为。“白色”表示它保守、反动的性格。[4](白色原本指的是法国波旁王朝的徽章—白百合)

另外也有一说,白色恐怖源于1830年代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期间,整肃异己,由于王室旗帜为白百合,此时的恐怖统治,遂以白色名之。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白色恐怖”

俄国的“白色恐怖”

芬兰的“白色恐怖”

匈牙利的“白色恐怖”

美国的“白色恐怖”

主条目:麦卡锡主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整个世界陷入共产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的冷战。在美国,参议员麦卡锡发动一场清除美国国内共产主义者的运动,称为“麦卡锡主义”。期间,很多著名艺术家作家等因为言论上对共产主义的同情等等被反共势力批判和迫害。

麦卡锡于其任职期间,大肆渲染共产党侵入政府和舆论界,促使成立“非美调查委员会”(House Committee on Un-American Activities),在文艺界和政府部门煽动人们互相揭发,许多著名人士如演员查理·卓别林原子弹之父-罗伯特·奥本海默等都受到迫害,被指控为向苏联透露机密和为苏联充当间谍。1953年6月19日科学家朱利叶斯与艾瑟尔·罗森堡夫妇为此被判上电椅死刑,造成了美国的白色恐怖。根据20世纪末解密的文件,其时控制演员工会的里根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并威胁迪士尼也揭发迫害部分演员。

1950年2月,他公开指责有205名共产党人混入美国国务院,但未能提供任何具体的人姓名。1953年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担任总统,麦卡锡和共和党领导人决裂。1954年,他指控军队和政府官员从事颠覆活动,为此举行了长达36天的听证会,同时向全国进行电视直播。美国国内外的舆论开始指责他是“蛊惑民心的煽动家”,11月中期选举共和党失去参议院的多数,麦卡锡被免去非美调查委员会主席的职务。12月2日参议院以67票对22票通过决议,正式谴责麦卡锡“违反参议院传统”的行为。从而结束了麦卡锡时代。

此次美国的白色恐怖相对他国文明许多、也在短期内因民意不满而结束;却很可能是钱学森回国的主因,中共发展“两弹一星”或许得利于麦卡锡主义[来源请求]

中国大陆的“白色恐怖”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上海以“清党”为由发动四一二政变直至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败退台湾为止的这段由中国国民党执政的时间中国共产党以及现今中国主流媒体称为白色恐怖时期。期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巩固自身地位,对中国共产党以及其他主张民主的人士进行政治迫害。

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白色恐怖一词也被毛泽东用来打击其他政治人物如刘少奇邓小平。毛泽东在誊清稿上修订后加标题,由当日会议印发。文中说:“五十多天里,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打下去,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恐怖,自以为得意,长资产阶级的威风,灭无产阶级的志气,又何其毒也!”[5]

部分案例

台湾的“白色恐怖”

1949年5月19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发布戒严令,同年6月蒋介石溃退到台湾。该戒严令则维持到1987年7月15日为止,总共长达38年。然而中国国民党至今依然宣称,其独裁恐怖统治时期是“民主阵容”的一环。

戒严期间,立法院为了防止中国共产党在台湾扩散并巩固当权者统治地位,通过了《惩治叛乱条例》以及《动员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扩充了解释犯罪的构成要件,纵容情治单位机关介入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动。国家公权力在长期戒严中受到滥用,人民的基本权利完全失去保障(魏廷朝1997,1;杨碧川1997,8)。

根据法务部立法院所提之一份报告[来源请求]的资料显示,戒严时期,军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无辜受难者约14万人。然而,据司法院透露[来源请求],政治案件约6、7万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计算,受军事审判的政治受难人,应当在20万人以上,他们就是“白色恐怖”的牺牲者。(魏廷朝1997,2)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为例,国民党政府在台湾至少杀害了4000个至5000个,甚至于8000个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谍”、知识份子、文化人、工人和农民,并将同样数目的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这就是一般所谓的“台湾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后两个五零年代的政治终身监禁犯林书扬与李金木,在坐满34年又7个月以上的牢后,才释放出狱(蓝博洲1993,21-2)。

1991年由于废除《惩治叛乱条例》,以及1992年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的修正,终结了言论叛乱罪的法律依据,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台湾白色恐怖的真正结束。

对于“白色恐怖”受难人数,白色恐怖基金会呈报行政院的数据,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为止,申请补偿的件数为八千五百件,已领补偿金者为一万三千人。白色恐怖基金会执行长倪子修表示,这些只是领取受难补偿的人数,并非确切受难人数。

台湾之白色恐怖相关案件部份列表

1940年代

1950年代

  • 1950
  • 谢瑞仁、林书扬等人的“麻豆案”(1950年)
  • 邓锡章、张伯哲等人的“台中案”(1950年)
  • 林清良等人的“桃园案”(1950年)
  • 黄纪男廖史豪等人的“台湾再解放联盟”案(1950年
  • 1950. 1 台北市工委会案
  • 1950. 1 警察界郑臣严案
  • 1950. 2 邮电总支部案
  • 1950. 2 吴石案
  • 1950. 3 汪声和、李朋案
  • 1950. 4 山地工委会简吉
  • 1950. 5 刘全礼案
  • 1950. 5 苏艺林案
  • 1950. 5 学委会案
  • 1950. 5 铁路支部案
  • 1950. 9 台北电信局支部案
  • 1950. 9 台北街头支部案
  • 1950. 9 李玉堂中将案
  • 1950. 6 杨梅宋孟韶案
  • 1950. 11 台湾青年自治同盟案
  • 1950. 11 桃园街头支部案
  • 1950. 6 陆效文案
  • 1950. 7 戴龙案
  • 1950. 9 台湾青年会案
  • 1950. 9 张去非案
  • 1950. 10 李里光案
  • 1950. 4 新竹市许振庠案
  • 1950. 11 新竹市社会主义青年大同盟案
  • 1950. 6 罗东卢盛泉案
  • 1950. 3 竹南曾文章案
  • 1950. 3 台中武装工委会案
  • 1950.6 王臣滨案
  • 1950. 11 周六如案
  • 1950. 3 台中市工委会案
  • 1950. 7 王再兴案
  • 1950. 4 中部山地林禄山案
  • 1950. 6 二水陈混沦案
  • 1950. 4 草屯洪西以案
  • 1950. 6 南投洪麟儿案
  • 1950. 5 西螺台湾再解放联盟
  • 1950. 9 朴子蔡瑞钦案
  • 1950. 10 阿里山汤守仁
  • 1950. 12 江泰勇案
  • 1950. 5 麻豆案
  • 1950. 7 大内杨清淇案
  • 1950. 7 下营陈窗案
  • 1950. 8 玉井杨闹云案
  • 1950. 10 南化后掘基地李凯南案
  • 1950. 6 吴声达案
  • 1950. 1 新民主主义青年同盟案
  • 1950. 2 应燕铭案
  • 1951年
  • 李友邦的“台湾独立革命党案”(1951年)
  • 1951. 1 陈力群案
  • 1951. 1 松山傅庆华案
  • 1951. 2军法处梁钟浚案
  • 1951. 8 台湾独立党案
  • 1951. 1 龟山陈盛妙案
  • 1951. 7 中坜姚锦案(又称“客家中坜事件”)
  • 1951. 7 大溪郭成案
  • 1951. 10 桃园无线电台支部案
  • 1951. 4 峨眉林礽阶案
  • 1951. 5 竹东郑香庭案
  • 1951. 5 新竹市铁路支部案
  • 1951. 7 新竹市中油刘坤泉案
  • 1951. 11 三星北峰叶敏新案
  • 1951. 2 竹南李建章案
  • 1951. 4 三义陈福星案
  • 1951. 5 竹南杨顺
  • 1951. 5 大甲案
  • 1951. 8 台湾独立党案
  • 1951. 8 古瑞明案
  • 1951. 10竹山刘占睿案
  • 1951. 5 虎尾廖学信案
  • 1951. 1 金木山案
  • 1951. 2 卢庆秀案
  • 1951. 2 陆军于成志案
  • 1951. 12 吴乃光案
  • 1951. 9 左营顾达川案
  • 1952年
  • 黄温恭的“台湾省工委会燕巢支部案”(1952年)
  • 吕赫若、郑定国等人的石碇“鹿窟基地案”(1952年-1953年)
  • 1952. 1 学术研究会案
  • 1952. 1 台大支部案
  • 1952. 6 林金木案
  • 1952. 8 段沄中将案
  • 1952. 8 山地蓬莱民族自救斗争青年同盟案
  • 1952. 11 三重爱国青年自治同盟案
  • 1952. 6 五结宜兰中兴纸厂案
  • 1952. 2 铜锣黄逢开案
  • 1952. 6 铜锣徐金生案
  • 1952. 10 苗栗油厂支部案
  • 1952. 10 苗栗彭新贵案
  • 1952. 12 苗栗李阿春案
  • 1952. 3 竹子山赖天印案
  • 1952. 1 林内案
  • 1952. 1 林内云林地区组织案
  • 1952. 1 北港李枝添案
  • 1952. 7 台湾人民同盟案
  • 1952. 2 阿里山李瑞东
  • 1952. 2 阿里山支部案
  • 1952. 4 番路台湾前锋青年协会案
  • 1952. 11 张栋材案
  • 1952. 1 李庆神案
  • 1952. 2 李妈兜
  • 1952. 2 李义成碗公会案
  • 1952. 7 李武昌案

1952. 1 佳冬郑团麟案

  • 1953年
  • 1953. 1 大同公司林斯镒案
  • 1953. 1 阮英明案
  • 1953. 4 台北司机公会支部案
  • 1953. 6 文教界熊琰光案
  • 1953. 1 杨梅周耀旋案
  • 1953. 3 石碇玉桂岭案
  • 1953. 5 土城海山基地江凤案
  • 1953. 8 树林三角埔基地张湘贤案
  • 1953. 5 严侨案
  • 1953. 2 田尾绿帮革命团李书勋案
  • 1953. 1铁血救国团丁华新案
  • 1954年
  • 高一生汤守仁等人的“高砂民族自治会案”(1954年
  • 1954. 2 台大法学院支部案
  • 1954. 3 台北市木工支部案
  • 1954. 8 孙立人案
  • 1954. 12 林日高案
  • 1954. 5 大溪刺蒋案
  • 1954. 8 陈明贵案
  • 1954. 7 黄广海案
  • 1954. 9 庄水清案
  • 1954. 7 台南市邮电支部案
  • 1954. 2 张雅韩案
  • 1954. 4 滕筱昌案
  • 1954. 9 曾维成案

1955~1960年

  • 孙立人案”(1955年)
  • 1955. 1 丁文曜案
  • 1955. 8 大武陆军范立志案
  • “任方旭、任显群案”(1956年)
  • 1956. 7 员林江火社台独案
  • 1957. 5 新闻界林振霆案
  • 1957. 5 蜀自然案
  • 1958. 4 林文安案
  • 1958. 4 海军台独案
  • 1959. 11 洪文庆案
  • 1959. 7 武汉大旅社案
  • 雷震傅正等人的“《自由中国》案”(1960年)

1960年代

1970年代

1980年代

1990年代

该案判决为有罪,此是台湾已经解严,而台湾民意也反对以国家暴力反台独,而民意也逼迫立法院废除各项限制言论自由的法令。

(许多只身来台的外省人也有遭到白色恐怖、但他们不太可能有亲人替他们平反,因此许多悲剧已经消失于历史)

注释

  1. ^ 白色是法国皇室和保皇党人的代表色。“白色恐怖”(法文:Terreur blanche)一词通常出现于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著作中,特指法国东南部地区的保皇党人在1795和1799年时对雅各宾派所进行的报复。(Tulard:《Histoire et dictionnaire de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
  2. ^ 蓝博洲1993,13-4
  3. ^ 引自蓝博洲1993,15-6
  4. ^ 蓝博洲1993,17
  5. ^ 1966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进行期间,8月5日,毛泽东用铅笔在一张报纸的边角上写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同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了这张大字报。8月7日,毛泽东在誊清稿上修订后加标题,并附聂元梓等七人的大字报,由当日会议印发。

和台湾之“白色恐怖”相关的史料及研究书目

(按照作者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 柏杨,1996,柏杨回忆录,台北市:远流出版社。
  • 许雪姬,2001,林正亨的生与死,南投:台湾省文献会。
  • 柯旗化,2002,台湾监狱岛:柯旗化回忆录。高雄市:第一出版社。
  • 蓝博洲,1991,幌马车之歌。台北:时报文化。
  • 蓝博洲,1993,白色恐怖。台北:扬智。
  • 蓝博洲,1997,高雄县二二八暨五○年代白色恐怖民众史。高雄县:高雄县政府。
  • 蓝博洲,2000,天未亮:追忆1946年四六事件。台北:晨星出版。
  • 李祯祥等编撰,2002,人权之路:台湾民主人权回顾。台北:玉山社。
  • 李镇洲,1994,火烧岛第一期新生:一个白色恐怖受难者的回忆。台北:时报文化。
  • 林书扬,1992,从二二八到五零年代白色恐怖。台北:时报文化。
  • 吕芳上计划主持,1999a,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相关人士口述历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访(上)。台北:台北市文献委员会。
  • 吕芳上计划主持,1999b,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相关人士口述历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访(下)。台北:台北市文献委员会。
  • 任育德,2003,从口述史看1950年代政治案件的女性受刑人,近代中国第154期。
  • 施明雄,1998,白色恐怖黑暗时代台湾人受难史。台北:前卫。
  •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a,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一):中外档案。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b,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二):个案资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c,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三):个案资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d,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四):个案资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e,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五):附录。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 王欢,1999,烈火青春五○年代白色恐怖证言。台北:人间。
  • 魏廷朝,1997,台湾人权报告书,1949-1995。台北:文英堂。
  • 叶石涛,1991,一个台湾老朽作家的五零年代。台北:前卫。
  • 叶怡君,2000,台湾“五O年代白色恐怖”集体记忆的保存、复苏与建构。国立政治大学新闻学系硕士论文。
  • 张光直,1998,蕃薯人的故事:张光直早年生活的回忆及四六事件入狱记。台北:联经。
  • 张炎宪、高淑媛,1998,鹿窟事件调查报告。台北:台北县立文化中心。
  • 张炎宪、陈凤华,2000,寒村的哭泣:鹿窟事件。台北县板桥市:台北县政府文化局。
  • 曾薰慧 ,2000,台湾五O年代国族想像中“共匪/匪谍”的建构。东海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
  • 朱德兰,2001,崔小萍事件,南投:省文献会。
  • 胡慧玲、林世煜,2003,白色封印。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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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徙,1992,台独的社会真实与新闻真实。台北县板桥市:稻香。
  • 蓝博洲,1993,白色恐怖。台北:扬智。
  • 邱荣裕,nd,台湾客家典型的白色恐怖政治事件:1950年代桃园县的“客家中坜事件”[online]。台北:台湾日本综合研究所。[引用于2005年5月10日]。万维网网址:[1]
  • 魏廷朝,1997,台湾人权报告书,1949-1995。台北:文英堂。
  • 杨碧川,1997,台湾历史词典。台北:前卫。
  • 朱德兰主编,2001,戒严时期台湾政治事件档案、出版资料、报纸人名索引,南投:省文献会。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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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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