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条目或章节需要扩充,请协助改善这篇条目。(2009年7月5日) 更进一步的信息可能会在讨论页或扩充请求中找到。请在扩充条目后将此模板移除。 |
白色恐怖一词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期[1],它的现代用法起源于俄国共产革命时期的共产党宣传。在沙俄时代,白色是皇室的代表颜色,沙皇常被冠以“白色沙皇”之称,白色并无任何贬抑色彩。在1917年后的俄国内战中,反共的俄国“白军”与布尔什维克的“红军”相对。布尔什维克为了丑化对手,遂使用“白色恐怖”一词来形容白军的残暴。后来,芬兰、美国等国反对共产党势力扩张的行为有一部份被称为“白色恐怖”。中国共产党使用“白色恐怖”一词来形容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反共行为,而行为中确实包括屠杀及迫害。在台湾,“白色恐怖”一词大多用来称呼中华民国政府在50年代、60年代的台湾对共产党,台独和民主改革等政治运动及嫌疑者的迫害。
一般认为20世纪中期(即1950年代和1960年代)在世界各国发生的白色恐怖是在美苏冷战的局势下展开的。
目录 |
1870年,由于普法战争的爆发,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年-1870年)的拿破仑三世被俘,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0年-1940年)宣布成立。然而,新政府不但对抵御普鲁士军队的入侵采取消极态度,而且还相继镇压了巴黎人民1870年10月31日和1871年1月22日的两次起义。[2]
1871年3月28日,身为“工人阶级实质上政府”的“巴黎公社”正式成立,而政府军在普鲁士军队的帮助下,对公社成员发动攻击。“公社成员也群起反抗。因为一时找不到代表公社的旗帜,公社里的一名女工于是从自己身上的红裙,撕下一块红布,作为公社的标志。从此以后,红色便引用为一切进步热情、反抗不义的阶级解放之符号。与此相对,代表反动、保守的势力,便是‘白色’,而由其发动的一切恐怖镇压行动,就是所谓‘白色恐怖’”。[3]
所谓“恐怖主义”,是指“意在全体居民中散布恐吓、惊慌和毁灭的一系列行为”。它的施暴量往往不成比例,表面上是任意的、蓄意的象征性行动,意在“杀一儆百”。“白色恐怖”一词,通常意味着拥有政权的统治者,运用国家机器中的直接暴力手段,针对反抗现有体制的革命或革新势力,所进行的超制度的摧毁行为。“白色”表示它保守、反动的性格。[4](白色原本指的是法国波旁王朝的徽章—白百合)
另外也有一说,白色恐怖源于1830年代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期间,整肃异己,由于王室旗帜为白百合,此时的恐怖统治,遂以白色名之。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整个世界陷入共产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的冷战。在美国,参议员麦卡锡发动一场清除美国国内共产主义者的运动,称为“麦卡锡主义”。期间,很多著名艺术家作家等因为言论上对共产主义的同情等等被反共势力批判和迫害。
麦卡锡于其任职期间,大肆渲染共产党侵入政府和舆论界,促使成立“非美调查委员会”(House Committee on Un-American Activities),在文艺界和政府部门煽动人们互相揭发,许多著名人士如演员查理·卓别林和原子弹之父-罗伯特·奥本海默等都受到迫害,被指控为向苏联透露机密和为苏联充当间谍。1953年6月19日科学家朱利叶斯与艾瑟尔·罗森堡夫妇为此被判上电椅死刑,造成了美国的白色恐怖。根据20世纪末解密的文件,其时控制演员工会的里根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并威胁迪士尼也揭发迫害部分演员。
1950年2月,他公开指责有205名共产党人混入美国国务院,但未能提供任何具体的人姓名。1953年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担任总统,麦卡锡和共和党领导人决裂。1954年,他指控军队和政府官员从事颠覆活动,为此举行了长达36天的听证会,同时向全国进行电视直播。美国国内外的舆论开始指责他是“蛊惑民心的煽动家”,11月中期选举共和党失去参议院的多数,麦卡锡被免去非美调查委员会主席的职务。12月2日参议院以67票对22票通过决议,正式谴责麦卡锡“违反参议院传统”的行为。从而结束了麦卡锡时代。
此次美国的白色恐怖相对他国文明许多、也在短期内因民意不满而结束;却很可能是钱学森回国的主因,中共发展“两弹一星”或许得利于麦卡锡主义[来源请求]。
自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以“清党”为由发动四一二政变直至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败退台湾为止的这段由中国国民党执政的时间被中国共产党以及现今中国主流媒体称为白色恐怖时期。期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巩固自身地位,对中国共产党以及其他主张民主的人士进行政治迫害。
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白色恐怖一词也被毛泽东用来打击其他政治人物如刘少奇和邓小平。毛泽东在誊清稿上修订后加标题,由当日会议印发。文中说:“五十多天里,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打下去,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恐怖,自以为得意,长资产阶级的威风,灭无产阶级的志气,又何其毒也!”[5]
1949年5月19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发布戒严令,同年6月蒋介石溃退到台湾。该戒严令则维持到1987年7月15日为止,总共长达38年。然而中国国民党至今依然宣称,其独裁恐怖统治时期是“民主阵容”的一环。
戒严期间,立法院为了防止中国共产党在台湾扩散并巩固当权者统治地位,通过了《惩治叛乱条例》以及《动员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扩充了解释犯罪的构成要件,纵容情治单位机关介入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动。国家公权力在长期戒严中受到滥用,人民的基本权利完全失去保障(魏廷朝1997,1;杨碧川1997,8)。
根据法务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报告[来源请求]的资料显示,戒严时期,军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无辜受难者约14万人。然而,据司法院透露[来源请求],政治案件约6、7万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计算,受军事审判的政治受难人,应当在20万人以上,他们就是“白色恐怖”的牺牲者。(魏廷朝1997,2)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为例,国民党政府在台湾至少杀害了4000个至5000个,甚至于8000个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谍”、知识份子、文化人、工人和农民,并将同样数目的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这就是一般所谓的“台湾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后两个五零年代的政治终身监禁犯林书扬与李金木,在坐满34年又7个月以上的牢后,才释放出狱(蓝博洲1993,21-2)。
1991年由于废除《惩治叛乱条例》,以及1992年《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的修正,终结了言论叛乱罪的法律依据,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台湾白色恐怖的真正结束。
对于“白色恐怖”受难人数,白色恐怖基金会呈报行政院的数据,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为止,申请补偿的件数为八千五百件,已领补偿金者为一万三千人。白色恐怖基金会执行长倪子修表示,这些只是领取受难补偿的人数,并非确切受难人数。
1952. 1 佳冬郑团麟案
1955~1960年
(许多只身来台的外省人也有遭到白色恐怖、但他们不太可能有亲人替他们平反,因此许多悲剧已经消失于历史)
(按照作者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按照作者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stock | retire | vm
Why are we here?
All text is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This page is cache of Wikipedia.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