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


澳门回归 (正體)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

澳门回归,也称九九回归,是指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同时葡萄牙治权交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而此事也象征亚洲遭西南欧国家统治之以往岁月瞬即完结;澳门的华人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重新恢复其中国人的身份。

葡萄牙人自明朝已开始在澳门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于1583年在未经明朝政府同意下成立澳门议事会为葡萄牙社区进行自治管理。虽然明、清政府有加强对澳门的管治,但葡萄牙人的势力逐渐扩大。1623年,葡萄牙开始任命澳门总督(简称澳督)负责澳门防务及一切有关事务,其后澳门总督的权力不断扩充膨胀。及至1845年,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宣布澳门为自由港,更拒绝向清朝政府缴纳地租银。自1846年来,亚马留将军就任澳督后,在澳门推行一系列统治政策以扩张势力。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先后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和好通商条约》,条约中列明:“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里面其实并未直接提及主权,而是只提到管理权,不过葡萄牙则将其作为葡萄牙是澳门的主权国家的依据。

目录

背景

葡萄牙逐渐统治澳门

中葡里斯本草约
1887年之中葡和好通商条约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开始在澳门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于1583年,在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经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在葡萄牙社区进行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500两白银地租予明政府与其后的清政府[1]由于澳门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动,明朝于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香山知县蔡善继以《条议制澳十则》加强对澳门的管治。[2]1614年朝廷接纳两广总督张鸣冈的上书,加强澳门的军事防范。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为澳门总督,但并没有到任。[3]1623年,葡萄牙任命马士加路也为澳督,并正式到澳门就职。[3]由于最初只负责澳门防务,澳督官邸亦设于大炮台。1749年(乾隆14年),清政府颁布《澳夷善后事宜条议》以完善对在澳外国人的法律[4],并将其葡文石碑竖立于议事亭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长以葡萄牙女王名义发布《王室制诰》后,议事会逐渐失去大部分权力,而作为葡萄牙国家代表的澳门总督的权力则不断扩充膨胀。[5]

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后,葡萄牙派代表与清朝钦差大臣爱新觉罗·耆英谈判,要求豁免地租银,并由葡萄牙军队驻防澳门半岛。清政府断然拒绝葡萄牙的要求,但维持已给予葡萄牙的各样优待。及至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除容许外国商船停泊进行贸易活动外,更拒绝向清朝政府缴纳地租银。[6] 1846年4月澳督亚马留上任后,随即推行一系列统治政策。1846年5月,亚马留单方面宣布对华籍澳门居民征收地租人头税和不动产税[3],把只对葡萄牙居民实行的统治权,扩大到华籍居民。亚马留之举立即引起驻澳的清朝官员的严重抗议与交涉。但从1849年开始,亚马留悍然将清朝官员赶出澳门和捣毁清朝海关,并停止向清政府缴纳地租银。亚马留的举动,进一步激起了华籍居民的民愤。结果,亚马留在同年8月22日被刺杀身亡。

1862年葡萄牙曾与清政府草签《中葡和好贸易条约》,将澳门地区转为葡萄牙属地,但被发现而告终。[7] 直至1886年光绪12年),葡萄牙与英国代表藉鸦片缉私征税的合作与清政府谈判。结果于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先后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中葡和好通商条约[3],条约中列明“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不过为避免主权彻底丧失,清政府保留了将澳门让与他国的权利,葡萄牙若想将澳门让与他国,必须经过中方同意,也表明了澳门并非葡萄牙的国土。[8]

起始

澳葡时期后期在国际场合使用的澳门市政厅旗帜

1910年10月,葡萄牙爆发革命,成立了共和国广州香山香港等地人民纷纷集会,决定在请求清政府废除旧约、收回澳门的同时,发动义捐,筹集经费,加强民团武装,准备“赌一战以收回澳门”。但随后由于调停使得紧张缓解,武昌起义的爆发又让澳门附近驻军加入北伐,此次回归终未促成。五四运动以及抗日战争结束时,民众均曾对收回澳门呼声甚高,中央政府(北洋政府国民政府)亦曾有收回澳门的想法,但未诸实施[9]

1971年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便开始为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采取外交行动。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对此非常关注[10][1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亦于1972年3月为此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委员会申明中国政府的立场:“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葡萄牙占领的中国领土,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中国要对被占领的领土恢复执行主权的问题,而完全不是属于通常的殖民地范畴的问题,更不是使其获得独立的问题。”[11]同年11月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决议案,将香港和澳门于殖民地名单中被剔除[12],此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要解决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创造条件。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中下级军官所组成的“武装部队运动”将持续执政42年的极右政权推翻,新政府开始民主化进程。[13]当时的葡萄牙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认澳门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国领土。[3]1975年12月31日,葡萄牙将最后一批驻澳门军队撤离。1976年,葡萄牙总统恩尼斯(António Ramalho Eanes)出席联合国大会,与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谈及中葡建交与澳门问题之事宜。经过两年的洽商,1979年2月8日,葡萄牙与中华民国断绝邦交,翌日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交换《建交公报》。中葡双方共同肯定澳门是中国领土,至于归还时间与细节将在适当时间由两国政府协商解决。[14][3]至此,葡萄牙的改变与行动为中葡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葡正式建交后,两国官员开始频繁互访。1980年3月,澳门总督伊芝迪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邀请进行访问。[3]而中方亦曾派出不少官员(如:任仲夷习仲勋)造访澳门。随着两国友谊的增进,最高领导人也开始进行互访。邓小平在1984年10月3日会见了港澳国庆观礼团时,第一次正式透露“澳门问题将会像香港一样,同一个时期,同一种方式解决。”[11]198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访问葡萄牙,与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会面就澳门问题交换意见。[3]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访问中国,与中国当时的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会晤,同表友好地解决澳门问题。[3]

当时在更为复杂的香港主权问题上,中国与英国已达成多项共识,包括《中英联合声明》的草案。中葡关系亦稳定发展,谈判解决澳门问题的条件与时机日渐成熟。

中葡谈判

1986年5月20日,中国与葡萄牙政府正式发布新闻公报,宣布6月30日在北京展开澳门问题的谈判,解决澳门问题。[3]到6月,中国代表团由周南率领欢迎葡萄牙代表团“并在欢迎词引用唐诗“潮落江平未有风,兰舟共济与君同”来比喻中葡两国就澳门问题的谈判,是伙伴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对手之间的关系。[15]自此,中葡两国正式就澳门问题举行会谈。

四轮会谈全在中国首都北京举行,分别举行于:

第一轮会谈开始时,中国代表已建议会谈总议程[16]

  1. 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有关问题;
  2. 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后的安排;
  3. 过渡时期的安排。

葡萄牙代表同意中国代表提出之总议程并按之讨论。其次,中国代表提交了《中葡联合声明》草案的中、葡、英文版本,并对此作出简要的说明解释。

第二轮会谈时,中国代表提交《中葡联合声明》的附件,并作出相关说明。[16]葡萄牙代表团表示需要对全部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后,才能作出全面的评论,故提议在第三轮会谈上才作出全面评论。最后,双方就第三轮会谈的时间、第三轮会谈后成立工作小组的时间和中国代表团长周南在11月访问葡萄牙之新闻公报细节等进行了磋商,取得了广泛的一致。

直到第三轮会谈,葡萄牙代表终于评论首两轮会谈中国代表团所提交的文件,并将中国的意见分为“同意、接受的”、“需要作出适当修改和补充的”和“需要进一步弄清一些概念的确切内容和含义后才能做出评论的”。中国代表随即赞许葡萄牙代表的积极回应,并就葡萄牙代表所提及的一些拟修改的问题进行磋商。会谈当中,葡萄牙代表更主动提议将部分重要的、实质性的、难度较大的问题在周南访问葡萄牙时,才与葡萄牙总统和总理磋商。[16]但周南表示:“不能将我的访问视为一轮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也不能以我的访问来代替关于澳门问题的正式会谈。我在与贵国领导人的会晤中,如谈到澳门问题,也只能是我们在谈判中遇到的重要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而不是把所有的问题留到访葡时才解决。”其后,双方就设立工作小组的细节进行具体讨论和将所提出的全部协议文件草案。最后,双方同意工作小组在周南访问葡萄牙后便开始工作。

首三轮会谈,中葡双方讨论比较顺利。但在周南访问葡萄牙时,葡萄牙政府就交还澳门的日期上改变原本的立场,并将此日期要延至下世纪初。[15]结果,周南在会晤葡萄牙总统后,取消了原定的参观访问计划。其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1986年12月31日郑重声明:“在2000年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和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十亿中国人民的不可动摇的坚定立场和强烈愿望,任何超越2000年后交回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1987年1月6日,葡萄牙国务会议经过4个多小时的讨论后,原则上同意1999年将澳门治权交还中国。[15]中葡两国在解决了此争议后,1987年3月18日开始第四轮的会谈。

中葡两国在1987年4月13日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

第四轮会谈中,中葡双方代表团共同表示不希望再遇到重大障碍,并期望是次会谈为澳门问题之最后一次谈判回合。由于双方的诚意,即使在澳门葡裔人士拥有双重国籍和保护澳门的葡萄牙文化特色仍有分歧,但都给双方尊重态度和相互让步解决了。最终,中方容许葡裔澳门人士自行选择国籍(即中国籍或维持葡萄牙国籍),而中方亦尊重澳门的葡萄牙文化特色。经过四轮会谈后,双方联合发表新闻公报,宣布两国已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并将于3月26日在北京举行草签联合声明的仪式,仪式由两国的政府代表团团长进行草签。[3]

1987年4月13日,中国总理和葡萄牙总理分别代表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17]1987年,中葡两国各在各自政府内取得《中葡联合声明》的批准。中葡两国政府终于在1988年1月15日互换批准书,《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3]

过渡期

中葡两国政府由1987年4月13日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至1999年12月20日澳门政权移交期间的十多年,被称为过渡期。

1988年1月15日中国外交部已公布了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和中葡土地小组中方成员的名单,就澳门过渡期间之问题进行了磋商。同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18],1988年10月2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便开始在北京召开第一次的全体会议,当中通过起草工作的大体规划和步骤,并决定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终于在1993年3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此标志著澳门进入了过渡期的后半段(或称后过渡期)。

在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方面,一切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之规定产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并负责筹组由200位有代表性的澳门人士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再利用协商与提名选举方式产生第一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交中央政府任命。结果在1999年5月15日举行的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竞选中,何厚铧以近82%的支持率在两名候选人中胜出。

澳门立法会的组成,则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由澳葡政府最后一届立法会的成员,并符合由选举产生的议员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愿意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条件者,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确认,即可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若有议员缺额,才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补充。司法机关方面,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负责筹组。

在整段过渡期内,澳葡政府在中方的督促下,采取了三大措施,确保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包括中文合法化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合称“三化”。[20]

中葡友好纪念物系列的最后一件作品——观音莲花苑
  • 中文合法化:在被葡萄牙统治时期,葡文一直是澳门的官方语言;反观中文,却一直没有官方地位。对于主要为华人居民的澳门,这是不利居民和不利经济发展的障碍。中国外长钱其琛1992年访问葡萄牙时,两国就此不利障碍达成协定,从此中文取得了官方地位,与葡文并列成为澳门的官方语言。尽管如此,澳门总督在1999年12月19日才发布批示,把中文正式列为澳门地区的官方语言之一。
  • 公务员本地化:既然葡文是澳门的官方语言,澳门的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一直受到特别的重用,为澳葡政府的中上层公务员;反观华人公务员,普遍是职级低和人数有限。而在澳门政权移交期间,定必有很多葡萄牙人选择离职。若要到澳门正式政权移交时才任命高级华人之公务员,管理层的接班与行政经验定必不利于澳门政权的交接。因此,澳葡政府在《联合声明》签署后,开始分阶段、较有秩序地培养本地公务员,具体措施包括与葡萄牙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在东亚大学开设公共行政硕士课程、举办“赴葡就读计划”和“赴京就读计划”,以及设立“司长助理”一职等。但是,公务员本地化的进度一直被认为相当缓慢,外界更以“坐直升机”来形容本地化公务员在当时获快速晋升的情况,导致本地公务员在各方面都未能吸取充分的业务经验。而葡方坚持政务司级官员不作本地化,虽然在政治上无可厚非,但也使将来的特区政府需要在经验不足的本地公务员队伍中选拔人才,建立管治班子,不利于整个行政架构的顺利运作。
  • 法律本地化:澳门在澳葡时期的法律全都是葡文而且繁琐,有些是根据数百年前的葡萄牙法律制订,一些内容则带有殖民主义色彩,又有一些是直接从葡萄牙制订,延伸至澳门适用的葡萄牙全国性法律。因此,在过渡期内,十分需要将此等法律加以清理修订,使之成为政权移交后适用于澳门的法律。司法人员本地化也是法律本地化的另外一项主要工作。澳门政府成立“法律翻译办公室”,开始对澳门的主要法律进行中译工作,并于1996至1999年期间,分别颁布构成澳门法律体系的五大框架法典,即《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商法典》。另外,又在澳门大学开设法律系,于1995年又成立“司法官培训中心”,培养本地法律人才。

另一个受关注的问题是澳门居民的去留。由于对移交至中国的忧虑,很多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选择离开澳门,但现今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内仍有约近3%人口为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至于澳门的华人,过渡期却未见有大规模的移民潮。事实上,很多澳门出生的华人和土生葡人都持有在欧盟通用的葡萄牙护照,可自由出入欧盟国家[21]。政权移交前,澳门居民普遍关心的,主要是经济与治安不佳等社会问题。[22]

过渡期间的澳葡政府自1993年起,每年耗资兴建中葡友好纪念物。纪念物为澳门的旅游业发展与美化市容作出贡献,但亦有指是浪费财政收入的建设活动。

政权移交

澳门总督府降旗仪式
澳门政权移交后的一刻

澳门总督府降旗仪式

1999年12月19日下午,第127任澳督韦奇立澳门总督府进行降旗仪式,这为整件政权移交仪式拉开了序幕。[23]正式的澳门政权移交的仪式在1999年12月19日午夜举行,交接仪式场馆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场馆内举行。交接仪式以由傍晚举行的文艺晚会和官方晚宴为开始,在宋玉生广场至澳门文化中心花园之间进行。整个政权移交仪式以12月20日凌晨时分在澳门综艺馆举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仪式为结束。

葡方告别晚会

文艺晚会的开始由舞龙舞狮拉开序幕,继而是演出澳门历史的事件、中西宗教种族的融和,并产生了独特的澳门土生葡人社群。最后一幕表演,将观众引领到现代的澳门。最后,由象征著442年的葡萄牙在澳历史的442位儿童,联同国际巨星合唱“赞颂和平”结束文艺晚会之部分。

政权交接仪式

到子夜12时前,葡萄牙总统桑帕约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分别代表双方政府主持主权移交仪式。仪式原定23时40分开始,但因葡萄牙政府代表团四位成员未能及时上台,加上葡国总统桑帕约感冒(后来证实患上肺炎),讲话超时30秒,整个仪式延迟了两分钟。为确保在12月20日零时准时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中方司仪加快语速,国旗护旗手亦在尚未完成挂旗动作时,让特区护旗手提前入场,顺利抢回延误时间。在2,500位中外来宾的见证下,葡萄牙国旗及澳门市政厅旗(当时对外代表澳门的旗帜)缓缓降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凌晨零时零分零秒徐徐上升,政权移交顺利完成。

宣誓就职

午夜一时半在澳门综艺馆,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仪式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监誓下进行,首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与新政府成员一同宣誓效忠澳门政府中央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澳门

12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准时通过澳门关闸进驻澳门。正午12时,由编号ZA 00-01(即表示“驻澳”在澳门行驶的车辆,而Z字是取自“驻”的普通话拼音首个字母,A是取自“澳”的普通话拼音的首个字母)的军用吉普车与车上三名持枪礼兵带领,护卫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驻澳部队顺利进驻澳门。从关闸到澳门部队营区,驻澳门部队沿途受到了澳门市民的热烈欢迎。下午2点45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视察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营区,并进行阅兵。

盛世莲花

盛世莲花大型雕塑

为庆祝此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致送了一尊名为《盛世莲花》的雕塑。而澳门政府亦将此放置在举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仪式的场地旁边,即澳门综艺馆旁的金莲花广场。其后在2003年3月,澳门政府在主权交接仪式场馆原址兴建澳门回归贺礼陈列馆。该陈列馆于2004年12月30日揭幕,陈列全国各地送赠给澳门的贺礼。

影响

澳门政权移交是澳门的历史大事,也是受到全世界市民关注之99年焦点大事;标志著澳门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南欧统治亚洲各国之终止。由于政权顺利交接和一国两制成功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均按基本法之规定实施。

在开放赌权后率先建成的金沙娱乐场

由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为稳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所以自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后,不单治安有显著的改善,中央政府更将澳门定位为博彩旅游业发展的独有城市。自2003年,内地开展港澳个人游,让中国大陆公民更方便往来澳门;2005年,澳门接待了逾1,000万中国大陆游客,占所有前往澳门旅游人数的60%;2005年澳门赌场收入达56亿美元。[24]2005年7月15日澳门历史城区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此些旅游业的发展,都成为刺激澳门经济急速发展的利好因素。

另外自2002年,澳门政府不再发出博彩专营权,改为开放赌权,这吸引了大型博彩外资进入。不少港资公司也因应澳门旅游业的发展,纷纷在澳门设立分公司,其中有地产化妆品便利店行业。除此之外,例如《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离岸业务法》的实施都成为经济发展的利好因素。澳门经济强势增长,以博彩旅游业为首,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业、服务性行业、餐饮业和保险业等。正因澳门经济的增长,人力需求倍增。由于人力资源出现短缺现象,过往低学历之人员都因此而受惠,亦因很多人力资源都转移到娱乐场,这使居民整体收入因而增加[25]。但同样因经济的增长,物价开始飞涨、物业出现炒卖现象,通货膨胀致令居民生活生活成本骤升。贫富悬殊交通挤塞、人力资源短缺、社会分化及经济多元化等问题的出现,都成了政府需要处理的实际问题。[26]

香港中文大学在2004年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政权移交前48%受访澳门市民以正面形容词描述自己对澳门政权移交归的心情,46%受访澳门市民则使用中性形容词描述自己的心情。而在政权移交后,76%受访澳门市民认为澳门社会于政权移交4年来改变很大;而对于自己转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的身分,64%受访澳门市民表示因此感到自豪。[27]

参见

参考文献及注解

  1. ^ 蔡善继,蔡氏宗祠
  2. ^ 蔡善继制澳,澳门百科全书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澳门大事记,澳门手册
  4. ^ 澳门回归:明清政府对澳门的管治人民日报网络版
  5. ^ 澳门总督,澳门百科全书
  6. ^ 澳门是怎样被葡萄牙逐步占领的中国青年报,1999年12月14日
  7. ^ 葡萄牙与《中葡和好贸易条约》的签定,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0年第2期
  8. ^ 赫德与《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9. ^ 中国收回澳门的几次尝试—生活时报
  10. ^ 周恩来与中国外交
  11. ^ 11.0 11.1 11.2 中国三代领导人决策澳门回归,中国新闻社,2000年02月21日
  12. ^ 趋向完整的中国:第三章 香港与澳门问题
  13. ^ 葡萄牙概况新华网
  14. ^ 大陆及港澳情势:四、葡萄牙将澳门移交予中共之始末
  15. ^ 15.0 15.1 15.2 澳门问题交涉始末(1887-1987)
  16. ^ 16.0 16.1 16.2 港澳办澳门司同仁著书披露中葡谈判内情〔中〕,华澳人语2003年3月14日
  17. ^ 澳门风情:回归之路
  18. ^ 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说明,中国人大网,1988年08月29日
  19. ^ 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回归祖国大事记
  20. ^ 澳门总督韦奇立任内最后一次施政报告重点述评,港澳月报第八十二期
  2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22. ^ 台湾光华杂志网站:回归之后
  23. ^ 澳督府降旗:澳门移交开始,BBC中文网1999年12月19日
  24. ^ 美国之音中文网:澳门赌场收入直追美国拉斯维加斯
  25. ^ 澳门旅游局长安栋梁采访录“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据何厚铧特首的权威说法是,澳门居民人均月收入从回归前的1000余元,上升到2005年的月均4000多元。”
  26. ^ 欧盟报告:澳门贫富日见悬殊,BBC中文网 2007年08月16日
  27. ^ 港澳比较调查显示:澳门市民比香港市民支持政府

其他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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