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条目的中立性和准确性都存在争议。(2007年10月31日) 挂上此模板的编辑者需在对话页说明本文准确性及正确性有争议的原因,以便让各编辑者讨论和改善。 在编辑之前请务必察看讨论页。 |
| 此条目需要可靠、公开、第三方的来源。(2007年8月) 另外,这里的第一手来源和其他相关来源的数量也不足以支持一篇正确的百科全书文章。 请协助补充符合可靠来源要求的引用以改善这篇条目。 |
| 此条目或章节可能因为语意模棱两可而损及其中立性。 挂上此模板的编辑者需在讨论页说明本文语意模棱之处,以便让各编辑者讨论和改善。 在编辑之前请务必察看讨论页。 |
法轮功,全称为法轮大法或是法轮修炼大法,是由李洪志于1990年在中国大陆传出的一种号称佛家上乘修炼大法的功法,据法轮功炼功指导书籍之一《法轮佛法大圆满法》[1]所述为是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以宇宙最高特性为指导,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炼。法轮功声称其“由于功法简单易学,表层修炼效果显著,因此获得了许多人的认可,短短七年间参加炼功的人次高达数千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9年7月以其违反宪法规定的信仰、言论、集会自由等规定,裁定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并实施取缔。
严格来讲,法轮功算是一种褒贬不一的气功功法
目录 |
法轮功书籍中说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练大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原则,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
以法轮功官方所提供的资料显示:“旋转的法轮具有同宇宙一样的特性,他是宇宙的缩影。佛家的法轮,道家的阴阳,十方世界的一切,无不反映在法轮里”,但此被反法轮功人士视为是法轮功采用佛教词语而蒙骗文化程度不高的百姓的最好证据。
大多数人认为该标志及其含义是承袭乃至抄袭佛教的部分教义,但有人认为法轮功的法轮概念与佛教中的法轮概念无论从含义上,还是图案上都有所区别。
有关法轮功的文章和书有很多,《转法轮》一书是其主要的典籍, 其他文章和书均作为《转法轮》的辅导材料。《转法轮》已经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出版。最早出版的有关法轮功的书籍是《中国法轮功》,书中介绍了法轮功的五套功法。后陆续出版了《法轮佛法》(于哪国哪地讲法)、与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所撰写的诗集:《洪吟》,但这些书在中国大陆已经成为禁书。
法轮功的参加者称为练习者,或学员。在中国,被政府取缔前,据实际发现统计:法轮功学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据说曾经有几千万之多。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也有一些练习者。但具体数字没有得到确认。
被政府取缔前,法轮功练习者和其他功法的修习者一样,经常在公园、广场、风景区等公共场所播放练功用录音,并集体或单独练功。他们在练功点一般都会拉扯悬挂宣传法轮功的条幅。
据信,参与法轮功的人员以华人居多(在中国以外的地方也是如此),华人以外参与法轮功的人数量相对较少,其中多数是对其抱有同情心者。
初期并无明显政治倾向,作为气功进行最初的宣传,1996年后部分媒体对法轮功负面披露,引起了更多媒体关注。法轮功对媒体拐弯抹角的负面报道进行了抗议,之后于1999年4月25日汇集于中南海,发动和平请愿运动,但其请愿后者被官方解释成“围攻”。
在1999年中国大陆政府宣布定性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同日,李洪志表示法轮功只练功弘法,不谈政治,强调“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反对政府的活动”,“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1999年7月22日李洪志《我的一点声明》,见《法轮大法在芝加哥》网“新经文”栏。)
2004年年末,法轮功学员创办的大纪元网站发表了中国某异议人士所著的《九评共产党》,随后大纪元网站发起“退党退团退队”运动,该报宣称其目的不是要推翻中共,而是要帮助中国人民脱离共产党幽灵的控制,然而基于大多数人直观的认识,这种行径显然已经违背了其不谈政治的表态。该报解释的“退党”为:“所以参加退党的人不必是现任的党员,只要是过去参加过中共任何组织,发过誓的人都可以办理退出,已表示誓约终止,这样就可脱离邪灵的控制。”但是有些人不相信共产党是一个幽灵。据这些网站的统计,至2008年7月“退党/团/队”总人数已超过3,900万人,显然这只是被扩大化了的曾对其文章作出回应的人数,并且此数字也只是其单方面的宣传。
中国官方认为,法轮功态度方面的转变是报复1999年7月中国官方取缔法轮功组织的决定。
部分法轮功学员,组建了自称的“中国过渡政府”,声称意图物理推翻现有的中国大陆政权。
1999年,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后,该组织的舆论指向了当时的大陆党政军最高领导人江泽民。希望在世界掀起一次“全球公审江泽民”的运动。2003年9月12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裁决,撤销法轮功组织针对中国领导人的起诉案。随着胡锦涛在中国的全面执政进程,法轮功组织又开始把关注焦点放在了胡锦涛身上。
法轮功表示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练大法、“法轮大法是佛家修练法门,不是佛教,佛家功也不是佛教功法”。但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佛教协会认为法轮功是“一种打着佛法旗号具有民间宗教色彩的附佛外道”,中国佛教学会的一些佛教人士认为法轮功属于魔道。北京政府则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
法轮功最初是以气功的面目出现的,故其名称中有一个“功”字。但是法轮功自己现在不叫练习气功,而称其为修炼。据中国大陆媒体报道:一些修练出偏案例、过多的心理暗示及催眠操作,甚至造成部分人士自杀、杀人,因此有观点认为法轮功是伪气功。目前法轮功功法的合理部分和被认为不符合正常理念的部分仍然缺乏有效的论证。另外,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宣传方式和所授内容也有很多差别 。
有人认为法轮功掺杂着相当的宗教色彩。法轮功从佛教和道教借鉴了一些思想、概念[2],例如“卍”字和太极符号,被认为是佛道结合。从动功名字中也可以看出宗教的意味,如前所述,其教义中也有很多宗教的思想和概念。但中国大陆的佛教和道教组织大都声明法轮功和他们毫无关系。
法轮功表示:“阿弥陀佛有极乐世界、药师佛有琉璃世界……,每个修炼法门的主神,都有自己主持的世界,我们法轮大法,也有法轮世界”,但这被其他反法轮功的人(根据某台湾网民向本站指控:尤其以台湾本土、台湾网络知识交流论坛:Yahoo!奇摩知识+,反法轮功者,刚好是一个直辖市的居民人数)称为:“这是证明法轮功根本不是气功,实质上就是法轮教”,而是否真像他们所说,法轮功就是所谓的“法轮教”,这一点还无法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分官员、学术界和宗教人士认为法轮功盗用了佛教部分教义,并存在教主崇拜、精神控制、诱使自杀、生病不就医而以修练法轮功治病,可查阅(法轮功)(修订本)第五章(答疑),里头有如此说法:“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炼功能治病”,“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相信炼功能炼好,把药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给你治了”,诸如此类误导人不珍惜生命等邪教特征,因此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并依法予以取缔。政府指出取缔是对这个所谓的“功法”本身,而不是针对修炼者;有人批评中国政府是先镇压后立法。中国以外大多数的国家或地区并没有判定法轮功是邪教,对其给与接受或部分认为它遭到中国政府的迫害。中国某异议人士《九评共产党》中认为,北京政府官员是因为己身之利益来宣称法轮功是国家安全的一种侵害。
人民日报称[3]美国等“反华势力”通过对法轮功的资助来达到削弱共产党执政中国现政府的目的。
据中国大陆媒体报道李洪志在中国大陆传功时,部分学习班收取门票,部分报告会免费。法轮功书籍通过正规渠道公开发行出售,作者收取版税,在国外的所有报告会免费。法轮功书籍被中国大陆禁止后,法轮功官方网站提供免费下载。但北京政府认为李洪志本人涉嫌利用法轮功进行敛财,且在练功地点放置“功德箱”,引导他人“行善”。但法轮功组织一直否认这一点。
早期练功人都清楚法轮功的收费在整个气功界是最低的,这个可以在《忆师恩》中查到依据。作者收取版权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此条不能成为“敛财”。北京政府始终在单方面的认为其敛财,却没有一个修炼者提出其敛财,可以证明敛财说是子虚乌有,同样,功德箱说,也是无中生有,没有任何一个证据可以支持功德箱说法,在其著作和其他书籍中也找不到有关功德箱这类东西。
1980年代初期,刚刚进入改革开放的中国,出现了很多特异功能、气功和气功师,后来被称为人体科学。
特异功能有耳朵识字,隔瓶取物等。特异功能一时成了讨论的热点,媒体上经常有相关报道,科学界专业人士也试图验证或者推翻特异功能,并用电,磁,超声波等手段对特异功能进行研究和解释。
气功包括郭林气功,鹤翔桩,严新气功,中功,香功,信息功等等此起彼伏地涌现出来,一时间很多人都热衷于学练气功、放外气、出功能,如辟谷,开天眼等。气功师如严新、沈昌,张宏堡,争先恐后地出现在大众的面前,他们热衷于办班传授气功,办带功报告,治病,甚至出售书籍,磁带,信息茶(信息功)。
部分气功通常采用“信则灵”的方法进行宣传,如果没有出现预期的效果,则以心不灵来解释和推脱。另外一些气功采用传统的道家,佛家的语言、术语如人天合一;也有一些气功功法采用一些科学术语来解释其原理,如能量,场,正信息,负信息,波粒二象性等。
法轮功最初在国内的传授,也是以气功的形式出现的,在各地的传授班是由气功协会的各地分支机构协办。与一般气功相比,法轮功在动作之外强调“真善忍”,强调心性的修练。
法轮功在中国被定性为邪教。
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称法轮功妨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4]据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这主要是由于其在中国大陆的信徒中宣扬练法轮功可以进“天国”,生病不需要吃药、也不能吃药,并称法轮功导致了数以千计的人的非正常死亡。中国官方称,“中国政府处理“法轮功”问题,完全是依法行事,是对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保护,是维护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得到全中国人民的坚决拥护和支持。”[5]。1999年10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开始公开认定法轮功为“邪教”。[6]
但法轮功方面对此表示否认,他们说练习过法轮功的人都知道自杀是不对的,有病不求医问药的人都没有被强制要求医吃药的,“真正的大法弟子”知道吃药和病的关系。随后他们据此重新提出法轮功修练者的死亡率,声称练习法轮功者死亡率远低于国家的平均死亡率。法轮功方面认为法轮功及其修练者并未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他们是被中国政府少数人用手中权力迫害,指责中国政府不讲人权没有信仰自由,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及《中国宪法》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观点认为被取缔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中共担心法轮功的信仰会威胁到中国政府的执政地位。
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以后,中国大陆的法轮功更多的是以秘密的地下活动为主。
有些法轮功学员称受到中国政府的酷刑迫害,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7]。根据明慧网报道,在中国内地的某些地方官员借打压法轮功为名,对当地居民进行敲诈勒索等行为。中国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打击法轮功。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的活动,包括架设网站表达他们目前的处境,并大量发送控诉中国政府及其领导人的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讯息,有时也以拨打电话的方式作为宣传,甚至通过拦截有线电视方式传播相关内容。在台湾、欧美等海外地区,法轮功人士有时会集会展示诉求及在中国政府的镇压下所受到的虐待,其中的图片多半相当血腥以突显其诉求。(参见[4]以及 [5])
曾经中国部分电视台的卫星信号被拦截,并播放法轮功宣传影片。中国政府相信,法轮功播放的讯号是由台湾地区的法轮功分子所发出的,但一直未获证实。法轮功组织对其声称并不知情,但乐观其成。
2001年春节,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据称是法轮功学员组成的5人团体的自焚事件。在这一事件中有一女性(刘春玲)当场死亡,随后,其女(刘思颖)在治疗期间亦死亡,官方称其死于并发症(烧伤诱使原有心肌炎发作),还有一女大学生(陈果)及中年男子(王进东)被严重烧伤,唯有一中年妇女(刘葆荣)称其在准备点燃时迟疑而未点火被警察发现。中国大陆公安部门和许多大陆新闻媒体都认为这起事件纯粹是由法轮功组织策划、指导的,主要目的是制造宣传效应和引起国际舆论关注,并播出了CNN摄制后被中国警方没收的的自焚现场实时录像,还制作了其他各种电视节目。
对于自焚的原因,中国官方认为这是由于练习法轮功导致人精神失常而造成的后果,而法轮功方面则完全否认自焚5人是法轮功成员,认为根据其书中教导,“修炼人”不能杀生及不能自杀,自焚者即使以前修练过法轮功,亦不能算作法轮功弟子的行为。有人认为基于最基本的包容态度,法轮功做出这样“只要违反了我的规定,就不是我的人”的表态是极其不负责任及不人道的。法轮功并指控中国政府在此事上弄虚作假,认为该自焚事件是由中国官方自导自演。国际先驱论坛报刊登Philip P. Pan对自焚者之一刘春玲家乡开封调查的报道称,刘春玲周围的邻居没有一个人看过她练习法轮功。[8]
在随后的焦点访谈中,中央电视台记者穿着工作服对医院中的自焚者时年12岁的刘思影进行了采访。而新唐人针对天安门自焚事件制作的节目《伪火》[6]认为,在医疗规范中这种采访必须要求采访人员更换消毒后的衣物,戴消毒过的口罩,否则伤者有极大的感染风险,所以有人认为那次采访是虚假的。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伤者采用的是干式疗法而非传统的湿式隔离疗法,所以此点仍然存疑。
该片对于新闻片段进行分析后,还提出“刘春玲”是在广场上被不明身份的政府人员用灭火器砸死的观点。对此其他网站给出了不同的解释。认为其倒地是被干冰喷射倒地,急速抛离人体的物体并非片中所言是砸倒的明证,而是被吹飞的脱落的头发及上皮。
2006年3月8日大纪元时报一份报道与一名秘密证人指控中国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的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简称“苏家屯血栓医院”)涉嫌关押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其器官供出售、当场焚尸等多项非法行为。中国共产党对此事予以否认,2006年4月16日,美国政府派专家调查此事,也认为法轮功控告并无完全的证据支持。
法轮功的信徒并不只限于在中国大陆。
在香港,法轮功学员不时都会在旺区静坐集体练功,并举办流动展览,这些活动在没有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警方及有关单位不会对其进行驱赶。如法轮功成员曾在黄大仙庙干扰四川赈灾活动,遭啬色园黄大仙庙管理单位禁止入内。在大陆取缔法轮功以前,香港法轮功曾在香港北角拥有敦煌酒楼。该酒楼是香港一些亲建制派团体的主要社交场所。但自从内地取缔法轮功以后,这些团体取消在酒楼的所有预订,敦煌酒楼因为周转不灵而卖盘。
在台湾,各种宗教、民间信仰、气功团体林立,一般人对法轮功并没有特别喜恶。台湾法轮功主要以印刷宣传物或是口耳相传介绍并吸收成员,根据他们的网站,目前台湾有近千个修练地,大多数位于公园或活动中心;参与的人士来自各种不同的背景,有些国立台湾大学的教师(例如明居正等人)是其官方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也有立法委员支持其讲真相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此现象解读台湾政府庇护法轮功,另外,人权圣火在2008年6月开始传递后,就引起泛蓝及泛绿政治人物的高度重视。[9][10][11]
在新加坡,曾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因未经申请在公园集社,而被驱逐或者被逮捕的事件。[7]
在日本,2004年8月27日起,日本政府视法轮功为“非营利活动法人团体”。在此之前,日本由于奥姆真理教事件,日本的对宗教的发展采取高标准且极其严格的审核作业,曾因为法轮功“难以证明并非宗教团体”等诸多顾虑而不予认可。
在美国,法轮功学员有相当多样的活动与展出。在法轮功组织的策划下,一批流亡海外的中国异见人士成立了“中国过渡政府”的组织,明言要以武力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官方认为法轮功为反华势力,并批评美国纵容这些反华活动。
在新西兰,法轮功学员比较少参与社会活动,主要致力于自身媒体的宣传及教育。在奥克兰区不少华人聚居的城镇,都会看到“法轮大法”的广告;而在奥克兰市中区的名校区Epsom,学员更开办了明慧学校,为法轮功学员的子女提供教育。在惠灵顿,法轮功的示威被市议会拒绝,市议会发言人指出:“法轮功以前在广场进行演出所发出的高声而持久的音乐,干扰了议政厅内的研讨会和会议,并且我们接到了不少的抱怨和投诉”。他进一步指出,来自商业和政府部门的团体称议政厅内有五个会议室能被噪音所干扰。[12][13]
有人认为法轮功目前发展与新兴宗教类似,积极参与新兴媒体,如世界各地发行的大纪元时报、美国纽约新唐人电视台等,还有类似YouTube的视频网站Youmaker(优美客)。但是这些法轮功背景的媒体都比较淡化自己的法轮功成分,并在新闻路线方面采取比较温和的走向。另外,法轮功创办了自己的电台“法轮大法之友电台”和自己的电视台“放光明”,并且试图突破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信息控制,通过各种手段,包括垃圾邮件或信徒暗地散发宣传品等方式,力图将法轮功有利于己的信息传播到中国大陆。
法轮功自从被中国大陆政府取缔后,其核心组织开始以美国作为主要活动场所。法轮功先后在美国境内建立起了80多个网站。2001年初,大陆有关部门开始依法对法轮功诸多网站进行了技术封锁。
根据法轮功新生网上的一篇文章报道,[8]法轮功修炼者在美国注册的非盈利机构的媒体有:
| 新唐人电视台 | 大纪元时报报社 | 希望之声广播电台 |
| 中国观察杂志 | 博大出版社 | 博大书局 |
而正式被法轮功组织拥有的媒体有:
| 法轮功新闻社 | 明慧网 | 正见网 |
| 放光明电视台 | 法轮大法真相博物馆 | 曙光网 |
| 明心网 | flghrwg.net (Falun Gong Human Rights Working Group) | 清流 |
| 亚太正悟网 | 世界法轮大法电台 | 新生网 |
| 慧园网 | 欧洲圆明网 | 明慧学校 |
据说这些媒体的运营开支主要来自法轮功修炼者的捐献。但也有人怀疑有来自台湾或美国政府的民主基金。大纪元和关联团体个人近些年持续大量发送未被接收者要求的宣传性质邮件,从技术上和一般垃圾邮件基本相同;由于发送之前一般都不会预先征求接收者同意,而且内地目前法轮功支持者比例很低,因此受到广泛的抱怨甚至嘲讽 [来源请求]。
《大纪元时报》以周报的形式在世界各地发行,并在人流大及华人主要出现的许多地方免费发送,也接受订阅。但内容除国际趣闻、生活讯息以外,也有相当篇幅宣传法轮功。虽然其新闻真实性很让人怀疑,但其立场却很自然地与中国当局对立。在香港,虽然不少原来派发《大纪元时报》的地点纷纷出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免费报纸,但《大纪元时报》依然持续的派发;政府虽加强了对其学员入境的审查,不过台、港两地的法轮功学员仍可照常的往来。一般以团体旅游方式的访港旅客都能轻易接触到此报纸,但一般会被香港导游警告说仅能在香港境内看不能带回内地,否则将被判刑。
此外,中国官方认为有法轮功组织以台湾为基地、采用美国的先进技术对大陆电视台的卫星电视信号进行了多次干扰,影响了一些中国普通民众的正常电视接收,这一举动受到大陆官方社会舆论的普遍谴责。也有中国大陆民间人士据此指称其“邪教”本质使然。而法轮功组织不承认与此有关,但对该行为却也并不反对。
法轮功学会与新唐人电视台在每年春节,都会举办“全球华人新年晚会”。2008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由部份华人所组成的神韵艺术团为晚会表演主力,受到各国大学学者ˋ政治人物、艺术家等人欢迎,观众人数更是不计其数[14],然而《纽约时报》却发表《一场有人难以看下去的中国文化演出》的署名新闻特写,对法轮功学会承办的“全球华人新年晚会”进行公开批评,称观众寥寥,甚至有些观众觉得不舒服。[15]
(按照作者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stock | retire | vm
Why are we here?
All text is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This page is cache of Wikipedia.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