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艺术是指16世纪后期开始在欧洲流行的一种艺术风格,不仅在绘画方面,巴洛克艺术代表整个艺术领域,包括音乐、建筑、装饰艺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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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Baroque)此字源于西班牙语及葡萄牙语的“变形的珍珠”(—barroco)。作为形容词,此字有“俗丽凌乱”之意。欧洲人最初用这个词指“缺乏古典主义均衡特性的作品”,它原是18世纪崇尚古典艺术的人们,对17世纪不同于文艺复兴风格的一个带贬抑的称呼,现今这个词已失去了原有的贬抑,仅指17世纪风行于欧洲的一种艺术风格。
虽然“巴洛克”直指缺乏古典均衡性的艺术作品,但其实巴洛克艺术家,与文艺复兴的前辈相同,都很重视设计和效果的整体统一性,巴洛克风格以强调“运动”与“转变”为特点,尤其是身体和情绪方面的,同时,巴洛克也是对矫饰主义的一种反动。
在欧洲文化史中,“巴洛克”惯指的时间是17世纪以及18世纪上半叶(约1600年 -1750年),但年份并不代表绝对的艺术风格,特别是建筑与音乐。这一时期,上接文艺复兴(1452年 -1600年),下接古典时期、浪漫时期。
欧洲文化“除旧布新”,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改变与成就。资产阶级兴起,君主政治渐独立于宗教之外(但民主思想萌芽)。科学在伽利略、牛顿等人的开创下展开。艺术上趋势是“世俗化”,精力充沛,勇于创新,甚至好大喜功。文艺上的名家如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绘画上有鲁本斯,伦勃朗等,影响都极深远。也在这时期,欧洲向外扩张殖民,渐渐占据了世界文明的中心。
巴洛克画家的典型代表是比利时的鲁本斯、荷兰的伦勃朗、西班牙的委拉斯盖兹、英国的凡·戴克、意大利的贝尼尼和卡拉瓦乔等。他们的画作人体动势生动大胆,色彩明快,强调光影变化,比文艺复兴时代画家还要更强调人文意识。
鲁本斯的宗教画人体姿势动作激烈,色彩鲜明;伦勃朗的画作如同在舞台上,人物面部处于高光部位,与周围的阴影有强烈的对比;委拉斯开兹的“宫女”,背景中在窗外射入光线下工作的织女,曾经对后期浪漫主义画派画家产生很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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