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局是香港政府过去部门(1883-1982)或决策局之一(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专责公共工务。2002年7月1日前行政长官董建华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合并至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工务司署(Public Works Department)成立于1883年[1],又称工务局,统领土地、交通工程、城市规划及屋宇事宜。1981年9月香港政府成立地政工务科[2],负责研究及决定相关政策,隶属布政司署。工务司署于1982年分拆为多个执行部门[3],包括机电工程署丶土木工程署、拓展署丶建筑署丶地政署丶建筑物条例执行处(屋宇署前身)丶规划署丶渠务署及水务署。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改名工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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