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条目仅具一部分地域的观点或资料,尚需补充世界性的内容。 欢迎改善本文,或讨论本文任何问题。 |
妓院又称妓寨、娼馆、淫窟、瓦子、勾栏[1],即是提供色情服务的商业场所,妓院在营业时间内往往有一名或多名性工作者。妓院中性工作者为客人服务并以此获取金钱之行动称为卖淫。光顾妓院并付出金钱以换取性服务的人被称为嫖客、狎客或叫寻芳客比较斯文一些。经常光顾某一家妓院或某一个性工作者的人称为常客或回头客。和任何商品买卖一样,有些顾客喜欢挑选、不断更换样式,在妓院内挑选性工作者的行为被俗称为‘寻花问柳’。
目录 |
古代中国有提供妓女的妓院,又称窑子、青楼、火炕(指女性被逼良为娼)、云吉班等等,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风流薮泽》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唐摭言》卷三还记载郑合敬状元及第后就跑去嫖妓:“郑合敬先辈及第后,宿平康里……”[2]。在旧江南人们俗称妓院比较集中的地带为烟花巷或花柳巷(今日称为‘红灯区’),而旧北京人称之为‘八大胡同’。
古代的妓女也分有很多种,有的不一定提供性服务,有些是卖艺不卖身的艺妓或歌妓。由于古代的妓院也是表演场地,因此原来是表演场地的勾栏和教坊也变成妓院的别称。由于古代的妓女(尤其是明朝之前的)具有很高的艺术和文学水平,妓院也成为文人雅士社交和欣赏表演、吟咏诗词的场所,有些妓女也成为客人的心灵伴侣,因此在古代很多光顾妓院的男性并不是为了解决性欲。
亦有一些提供娈童为男性提供性服务的妓院,这种场所提供的男妓称为“相公”或“象姑”,有些会作女装打扮,这类妓院通常有特别的符号让人识别。
妓院的经营者或主持人称为老鸨,女性又称鸨母、虔婆、龟婆,男性又称龟公。而在妓院里从事杂役的男性则称为龟奴。
日本古代的其中一种妓院称为水茶屋,里面的女服务生称为茶点女。近代日本对妓院则多了汤屋(日语里汤乃是热水的意思)或女郎屋的叫法,里面的女服务生称为汤女(日:湯女/ゆな)、女郎(日:女郎/じょろう)、游女(日:遊女/ゆうじょ)、或卖春妇(日:売春婦/ばいしゅんふ)。在日本妓女与艺妓是不同的后者主要是出卖其技艺但也会与客人同饮酒水等。自明治天皇年间这些来自日本的妓院曾盛行于中国沿海省分和很多东南亚国家。
后来,日本在战争年代曾创始军中慰安所,在里面的服务‘日本军’的女性被称为慰安妇,这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敏感问题和话题。
古代朝鲜的高级妓院称为教坊,在教坊的妓女称为妓生,她们有很高艺术和文化素养,而教坊也是士大夫和两班贵族的社交场所,因此去教坊的人不一定是为了发泄性欲。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亦包括性文化和性服务业,这里有一篇专论古希腊的卖淫业,敬请参阅。
现代的妓院名目众多,有的以娱乐场所(例如酒店 (特种行业)、夜总会、按摩院等)为幌子,服务员除了正当的按摩、陪酒、伴舞服务外,还会提供性服务(可以是性交或其他性服务如口交、手淫等),但不一定在场所内提供,亦不是所有在这些娱乐场所工作的服务员都会提供性服务。近年有些妓院亦有为男同性恋者或的女性服务的男妓。
一些把性交易合法化的国家有立法例规定任何在妓院里进行的性行为需要使用避孕套以防止各种性病的蔓延。
中国自古已是道德之邦,现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更甚至明令禁止卖淫嫖娼行为,而且刑罚极高。在1972年,美国的总统尼克逊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曾向当时的周恩来总理询问中国的娼妓问题,当时周恩来坦白承认中国确实是存在娼妓问题,而且都在香港及澳门。然而,民间仍存有一小撮坏分子进行零散的卖淫活动,然而一旦被捕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在2003年9月16日,一帮来自日本的嫖客集体有组织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广东省之珠海市(经济特区)嫖妓,并用高价诱使一些在酒楼工作的女性服务生卖淫。这一事件被称为“日本旅游团珠海买春事件”,并引起社会上广泛的回响,珠海警方更迅速把有关人士拘留及依法起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宣判,共14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被控以组织卖淫罪,并作出刑罚。逃返日本的三名日本嫖客:广边功、高桥俊至及福永孝治,都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最高级的红色通缉令,并透过外交部向日本政府要求协助缉捕,以便将上述三人绳之于法。
在2004年8月12日,一名香港居民何伟途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广东省之东莞市,以金钱诱使一名25岁的甘肃省妇女在他下榻的旅社里卖淫,被执行打击犯罪勤务时的警察发现被捕,嫖客被拘禁六个月作道德教育。
台湾禁止经营色情场所,有些提供性工作者的场所就以其他名义经营,统称为八大行业(实际上不只八种,列明的八种行业亦不是所有以它们为名的店铺也提供色情服务),又称特种行业。
经营色情场所和操控性工作者在香港是违法的,因此出现了不少利用法律漏洞提供性服务的场所。
有些提供性工作者的场所会以娱乐场所的名义经营,一些桑拿浴室会提供色情按摩服务,但并非所有按摩员都会提供性服务,亦不是所有浴室都是色情场所。此外还有一些娱乐场所如夜总会、卡拉OK夜总会、色情酒吧的部分陪酒、伴舞、伴唱服务员(又称舞女、舞小姐,正式职衔为公关)会提供性服务,这类服务员俗称“木鱼”(粤语俗称性交为“扑野”,“扑”在粤语里是“敲打”、“敲击”的意思,木鱼就是可以“扑”的),不提供性服务的则称为“金鱼”,但有些金鱼亦容许客人抚摸。亦有提供男妓的夜总会和酒吧,俗称“鸭店”(提供妓女的妓院则俗称“鸡窦”),分为服务女客和服务男同性恋者两种,这类场所一般不容许客人直接在场内进行性行为,但也有少数为求招徕顾客而容许在场所内性交,俗称“就地正法”。
香港在1970年代亦曾出现过多以未成年少女提供性服务的鱼蛋档,沉寂多年后,于1990年代后期至2000年代初期又出现类似鱼蛋档的色情场所“色情网吧”,性工作者以“上网辅导员”的名义提供性服务,通常是让客人抚摸,提供手淫、口交等服务,而这类网吧内的电脑首页会设为色情网站,亦可播放色情电影“助兴”。
此外还有一些直接提供性工作者于场所内进行性行为的。其中一种是只有一名妓女卖淫的“一楼一凤”的形式。“一楼一凤”有时也称为“一楼一”、“161”、“141”和“凤楼”等等。另外还有马槛、指压中心等。除了一楼一凤外,其他均是违法的。
在泰国,严格来说开妓院和卖淫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开澡堂与陪客人洗澡是合法的,于是浴室在旅游区曼谷、普吉、清迈、芭缇雅、合艾等地数不胜数,每天晚上大大的霓虹灯打开分外耀眼。里面多数服务生也提供性服务。人客到达后可以先在楼下歌厅唱歌和听歌,到了想‘洗把澡’的时候再上楼在落地式的玻璃回廊前(俗称‘金鱼缸’)选择坐在玻璃后的某女子同浴即可。
由于泰国社会风气对性服务业特别宽松,可以说是‘笑贫不笑娼’,加上女性地位低,不容易在国内找到收入较高的正当工作,很多女性会为了赚钱而当‘陪浴女’(广东话俗称‘冲凉妹’)趁年轻做几年起码可攒下二、三百万泰币开始自营小生意,甚至有为了供养无业丈夫及儿女而当娼的妻子。
荷兰绰号是郁金香王国,也是在欧洲社会风化最开放的国度,在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开有大量不仅仅服务本国人,而且吸引大量外国观光客的奇趣妓院,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停营业。
在德国,性服务业是合法的,而德国人的工作态度以认真见称,在德国性服务也最具有系统化。
在澳大利亚(即澳大利亚),法律规定色情行业不得开张于任何小、中学及大专院校旁五百米范围之内。在悉尼(雪梨)市、墨尔本市和布里斯班市有的妓院主要服务亚洲人,招聘来自亚洲的留学生任性工作者,开在赌场旁边以便豪客消遣,附近当然没有学校。
2003年8月墨尔本市高档‘每日星球妓院’(Daily Planet Brothel)以‘每日星球娱乐公司’的名义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澳大利亚证券代码为DPL,营业范围是房地产的租赁业务。 虽然该公司在2006年初由于每日股票交易额锐减被澳证勒令停牌,但是创造了妓院在西方国家的股票市场上市的先例。
无论古今中外,在妓院里发生的事情往往成为文学创作(包括小说、诗词、电影等形式)的题材。其中有一些文学作品还广为流传,而里面的人物(无论是现实的或是虚构的)则渐渐变得颇有‘名声’。
stock | retire | vm
Why are we here?
All text is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This page is cache of Wikipedia.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