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


大校 (正體)

大校是军人的职衔,介于少将上校之间,此阶级通常存在于没有设置准将的军队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校通常是担任旅长、师长等。

大校的位阶相近于西方军阶制度中的准将,然而大校并不被视为“将官”,仅仅是校官的最高阶。

目前只有中国、朝鲜越南摩洛哥设置有大校军衔。

朝鲜的大校军衔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设置“大校”这一军衔的国家。其军衔图案为两杠四星,是第四级校官。朝鲜人民军的大校军衔是世界上第一个代表第四级校官军衔的。朝鲜人民军自建立以来一直设置有大校军衔。

中国的大校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55年实行军衔制起就设置有大校军衔。1955年全军获得大校军衔的军官仅有1,266名(含志愿军1956年9月授衔人员),在所有准尉以上军官人数中只占0.2%,仅为少将人数(801名)的1.6倍,1955年的大校军衔有陆军大校、海军大校、空军大校、技术兵种大校、军需大校、军医大校、兽医大校、军法大校和行政大校。

在1988年恢复的军衔制中依然设有大校军衔。1988年有大校、海军大校、空军大校、专业技术大校、预备役大校、预备役海军大校、预备役空军大校。

大校军衔肩章和领章为两杠四星。

越南的大校军衔

越南人民军1948年实行军衔制,设有大校军衔,但只是作为校官的第三级,没有设置上校,分为大校、中校、少校。1958年以制度上学习中国为主重新评定军衔,设置了四级校官,大校为校官最高级别,一直到80年代前期,大校军衔一直存在于越军军衔体制内。图案为两杠四星。1982年5月,越南颁布《人民军军官法》再次修改军衔制,当时是学习苏联经验,取消上校军衔,校官为大校、中校、少校,原被授予上校军衔者一律改为大校,但是大校的标志改为两杠三星。1990年12月修改《人民军军官法》,又恢复上校军衔,直到现在越南人民军的校官军衔还是四级。目前越南校官为四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军阶
特任 大元帅 / 元帅 / 五星上将
将官 大将 - 上将 - 中将 - 少将 - 准将
校官 大校 - 上校 - 中校 - 少校
尉官 大尉 - 上尉 - 中尉 - 少尉
准军官 准尉
士官 士官长 - 上士 - 中士 - 下士
士兵 上等兵 - 一等兵 - 二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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