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邦是由一个城市控制的区域,通常拥有主权。历史上的城邦通常是大文化圈的一部份,如古希腊城邦(如雅典、斯巴达)、迦南的腓尼基城邦(如泰尔、西顿)、中部美洲的玛雅城邦、丝绸之路上的小国(如撒马尔罕、布哈拉)和意大利城邦(如佛罗伦斯、威尼斯)。中国周代实行封建制度,分封的一些诸侯国有时也被称为城邦。
欧洲历史上有两个重要的城邦时期—古希腊的城邦和文艺复兴时的意大利城邦,现时欧洲的文明都发源自这些时期。然而,这些文明的城邦通常只存活很短时间,因为它们的土地和实力都不足以抵抗周围的外敌。此外,这些小区域组织在松散的地理和文化个体中互存,成为大国建立稳固势力的障碍。故此,他们最终必然融入于更大社会体系、以至民族国家[1]。
目前世界上只有新加坡、摩纳哥和梵蒂冈符合城邦的传统定义。然而,新加坡仍有一部份未都市化的领土,而摩纳哥和梵蒂冈的都市区只是周边城市──罗马和毕索雷──的延续。一些主权国家内也有类似城邦的领土,如香港和澳门、德国柏林、美国华盛顿特区和英国直布罗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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