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被一些人认为是人死后灵魂会到的地方。在中华宗教信仰中,地狱是阴间地府的一部分。地狱的观念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宗教信仰观念中,如道教、佛教、 印度教、现今的犹太教和基督宗教中的一些派别、伊斯兰教等。其实阴间和地狱的性质不尽相同.阴间也称冥界,泛指亡魂所在的空间,而地狱特指囚禁和惩罚生前罪孽深重的亡魂之地,可以说是阴间的监狱和刑场。
地狱的观念同时出现在古代东方的印度和西方的西亚,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其最初来源可能是位于两者之间的伊朗高原。 据德语WIKI百科本条目介绍,早在公元前1800年古波斯的拜火教就有这样的描述:末日审判是有一个大火坑,好人在那里被牛奶和蜂蜜浇灌,而坏人则被融化的金属溶液浇灌。有人认为这是东西方所有地狱观念的共同起源,研究古波斯宗教的学者也持此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佛教传入前中国没有地狱观念。以著有《东汉生死观》的余英时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中国道教原本已有地狱观念,佛教传入后又影响后来道教的地狱概念。
不同的信仰对地狱的理解会有所不同,但一般与人死后的灵魂会到地狱受审、等待轮回、转世或受刑罚等事有关。地狱与痛苦的负面情绪有不可分割的联想,佛教认为地狱道是没有喜悦意和喜乐的地方,在六道之中最苦的境界;地狱道的是囚犯即“罪鬼”,这与鬼道中的鬼是不同的。
由于与痛苦有密切关系,故有人用来指灾难后的情况如人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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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宗教所描述的地狱酷刑,都只是对肉体进行折磨,并没有描述过专门对受刑者的情绪、精神进行虐待和折磨的酷刑。
在中国宗教信仰中,人生前为阳间,死后便是进入阴间,或称阴曹地府。阴间的概念大于地府,地府的概念大于地狱。根据《太平经》,人在世间,“为善亦神自知之,恶亦神自知之”,行善之人,则其在阴曹的命簿“无恶之辞”,“天见善,使神随之,移其命籍,著长寿之曹”,不仅能长寿,而且还能让子孙得福,上善之人则能成神;行恶之人,死时则入恶曹地府判罪受罚,而以后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后,道教受其影响又发展出了十八层地狱的概念。
大概从秦汉时期起,人们认为,普通人死后亡魂会归于泰山之下,泰山神东岳大帝为冥界主宰。后来又认为酆都为冥界入口,则酆都之神酆都大帝也被奉为是冥界主宰。而东岳大帝、酆都大帝职能、属性、部属及管辖范围几乎一模一样,民间一般认为两神为同一神。
佛教传入后,民间受到佛教思想影响,认为地狱是六道轮回中最劣最苦的,民间认识的“重狱”便是指“十八层地狱”。而十八层地狱分别由十殿阎王掌管。其中被认为是最令亡灵痛苦的第十八层地狱,是阿鼻地狱。而{东宫慈父太乙救苦天尊}所化之鬼王就是地狱的主宰,统辖地狱一切神和灵,同时也是亡魂的引渡者和施救者。同时佛教中地藏王菩萨也是地狱的教主,统辖十殿阎王,拯救地狱众生。曾发誓“地狱不空终不成佛”。
中国人相信,冥币可使用于地府,故焚烧冥币,可帮助祖先的经济来源。另有人相信,通过冥币能够买通地狱中的鬼卒,而免于较重的刑罚,而已故亲属的家人往往会在春节、中元节、重阳节、清明扫墓节等节日,也会焚烧冥币给“阴间”的亲属。
地狱思想随着佛经的传译,由印度传入了中国。最早的译述出现在东汉末年桓帝灵帝时期,安世高便译有《佛说十八泥犁经》、《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等著作[1]。期后,支娄迦谶所译《道行般若经》中有泥犁品一词,康巨译有《问地狱事经》[1]。自此至唐宋时期,佛家的地狱思想便逐渐被中原汉族所接受。至于阎罗王,简称“阎王”。被认为是地狱的主管,掌管阴曹地府。大约在南北朝期间由印度传入中国。由于阎王的信仰与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的信仰系统相互影响,演变出具有汉化色彩的阎王观念:十殿阎罗。
中国民间信仰,受到中国佛教与道教的影响,有十殿阎罗之说。此说源于唐代,相传玉皇大帝册封阎罗王,由阎罗王统率地狱和五岳卫兵。阎罗王更分为十殿,十殿各有其主和名号,称地府十王,统称十殿阎王,而十殿阎王及其一切部众,都受佛教幽冥教主地藏菩萨或者是道教东岳大帝的管辖。
十殿阎王各有其主、诞辰和专职,简述如下:
地狱的外围是铁围山,铁围山隔断了阳间与阴界,并且地狱的各个部分也是由铁围山隔断。
据东汉安世高所译的《十八泥犁经》中,地狱分为十八层,合称为十八层地狱。十八层地狱的“层”不是指空间的上下,而是在于时间和内容上,尤其在时间之上。十八层地狱是以生前所犯罪行的轻重来决定受罪时间的长短。每一层地狱比之前一层地狱增苦二十倍和增寿一倍,全是刀兵杀伤、大火大热、大寒大冻、大坑大谷等的刑罚。当到了第十八层地狱时,苦已经无法形容,也无法计算出狱的日期了。
佛教之地狱说是与其轮回观念有关,以便形象地解析“孽”与“果报”,以导人向善[2]。
据佛陀所说,地狱为六道之一,轮回者根据其业力而往生此道。但地狱不是永恒,地狱有情(生命)虽受苦但亦有死亡时候,到时会再根据其业决定下次往生界别。而地藏菩萨,专门救渡地狱众生。
| 六道 |
| 天 | 人 | 阿修罗 | 饿鬼 | 畜生 | 地狱 |
印度教的前身婆罗门教传说第一个死去的人叫做阎摩(Yama),后来演化为印度教的阴间的主宰阎王。其后思想被佛教所吸收,成为二十诸天之一。《玄应音义》中称阎罗王兄妹,阎摩与阎美(Yami),兄管男鬼、妹管女鬼。印度教只认为地狱是灵魂投胎转世的一个阶段。
早期的犹太人不相信有天堂和地狱,这并非早期犹太教的教义。据古波斯宗教的学者研究,“在巴比伦之囚以前,犹太人并不相信有天堂和地狱。……旧约几乎没有提到过天堂和地狱。”此观念是受琐罗亚斯德教影响而产生的。[3]现今的犹太人认为,人死后不是完全消灭,死人仍然存在一个荒凉,痛苦,阴暗,恐怖之处,称为 “阴间”或 “地狱”。那是一个与上帝隔绝,没有光明,没有喜乐,永远痛苦的地方。[来源请求]
按照基督教《圣经》希腊原文和意义分别是:
相关经文
地狱观念在基督教各教派之间存在很大的争议,有些教派认为有,而有些教派则认为地狱只是异教的观念。
传统基督教的地狱之说的主要来自耶稣在《新约》中的叙述和《启示录》的描述,按照普遍基督教说法,地狱是:
在天主教的信仰中,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另有称为炼狱的地方,但炼狱的概念为东正教和新教各个教派所不承认。在16世纪,天主教会贩卖赎罪券,宣称购买此券的人其死去的家人可以从地狱提到炼狱甚至天堂,这一说法因为没有圣经根据而被马丁·路德揭露导致基督教会大分裂。新教派别耶和华见证人从创立人罗素开始,一直明确否认地狱的观念,认为这一说法明显违背圣经提到的上帝就是爱的说法。他们认为,人死后不存在灵魂,也没有不死的灵魂存在,没有永生希望的人和邪灵会遭受永远的毁灭,也就是第二种死亡。其他一些传统的派别也不承认地狱的概念。[来源请求]
| 建议合并伊斯兰教地狱到本条目或章节。(讨论) |
伊斯兰教各派别基本都完全接受地狱的概念,不像基督教那样,各教派对地狱各执一词。
耆那教认为地狱是由恶魔掌权,罪人会受到折磨的,直到一生的积恶全都清除为止。
阿努比斯将死人的心脏与玛特(Ma'at)羽毛放在天秤上。要是心脏比羽毛重,代表该人罪孽深重。阿努比斯便会将他交给阿米特吞下,永远不得安息。
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诗人但丁在《神曲》·《地狱》中详尽描写地狱的情况。但丁描述的地狱是一个大漏斗,中心在耶路撒冷,从上到下逐渐缩小,越向下所控制的灵魂罪恶越深重;地心是魔王撒但掌握漏斗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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