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


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 (正體)

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是一系列由物理学家订定的基本标准单位国际单位制共有七个基本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两地)用的单位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台湾用的单位名称依据中华民国经济部公告的《法定度量衡单位及其使用之倍数、分数之名称、定义及代号》。

常用符号[1] 单位名称[2] 单位符号[3] 量纲符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民国
长度 l (又称“公尺”) 公尺(又称“米”) m L
质量 m 千克(又称“公斤”) 公斤(又称“千克”) kg M
时间 t s T
电流 I 安[培] 安培 A Q 或 I
热力学温度 T 开[尔文] 克耳文 K Θ
物质的量 n 摩[尔] 莫耳 mol N
发光强度 Iv 坎[德拉] 燭光 cd J

参见

外部连接

注脚

  1. ^ 常用符号是一般情况下的使用习惯,是在公式中代表该物理量的变量符号,并无一套绝对标准,例如当某长度为波长时,就较多使用 λ 来表示:\begin{smallmatrix} v \; = \; \nu \lambda \end{smallmatrix},不可与单位符号相提并论。
  2. ^ []内的字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略。
  3. ^ 单位符号有严格规定,相关标准必须遵从。
  4. ^ 量纲符号用于量纲分析,应用时多以方括括着,如 [L]


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
长度 质量 时间 电流 热力学温度 物质的量 发光强度
千克 安培 开尔文 摩尔 坎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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