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标准汉语 | ||
|---|---|---|
| 使用国家及地区 | ||
| 区域 |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以及文莱、缅甸、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毛里求斯、蒙古、菲律宾、俄罗斯亚洲、泰国、英国、美国、越南等地的华人社区[1] | |
| 使用人数 | 12亿以上 | |
| 语系 | 汉藏语系 汉语 官话 现代标准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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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地位 | ||
| 作为官方语言 | ||
| 管理机构 | ||
| 语言代码 | ||
| zh | ||
| ISO 639-2 | chi (B) | zho (T) |
| Ethnologue 第14版: |
CHN | |
| ISO 639-3: | cmn | |
| 注意:本页包含 Unicode 的 国际音标。 | ||
现代标准汉语,是普通话、国语、华语的统称,指通行于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海外华人的共通语文,为现代汉语共通的交际口语与书面语,并作为联合国官方语言之一,是国际人士学习汉语言的主要参照。
现代标准汉语基于现代北方汉语的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并作为官方、教学、媒体等标准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语言,是新加坡共和国四种官方语言之一,是东南亚及其他海外华人群体广泛采用的共同交际语言。其称呼与定义因地而异,在中国大陆称为“普通话”,台湾称为“国语”,东南亚称为“华语”,但现代标准汉语并不等同于北京话。
因地域的不同,普通话、国语与华语在语音与词汇上存在细微差别,尽管可理解为受到地方方言的影响,然而在正式的书写语法上相对统一。而在世界各地都出现了很多现代标准汉语的变体,如国语在台湾演变成台湾国语(有强烈台湾腔的中国北方话);新马地区则有新马华语(受闽粤及马来语影响的北方话);而中国大陆则有更多变体,如四川普通话、南宁普通话、港式普通话等等。对比起北京话、台湾国语、新马华语,尚可互通。四川普通话、南宁普通话、广式普通话之间是直接用本地方言硬套北方话语音,所以一般只在当地使用,几乎难以在外地互相沟通。
目录 |
事实上,很多讲方言的人对国语、普通话、华语的定义都不是很清晰一致。许多人经常将国语、普通话,甚至北京话视为同义词交互使用。另外,又会认为华语等于中文或某种汉语。以下是官方定义:
在台湾,现代标准汉语的正式称谓是国语,国民党戒严时期,台湾各族沟通也由日语变化成国语(与日治时期推行日本语言的政策,限制对原本语言的使用,推动所谓“国语家庭”(国语の家)如出一辙),教育部门则多称中华民国国语文。由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规范与推广。国立编译馆主编、正中书局出版的部编大专用书《国语》内所解释,国语分广义和狭义来说,兹改述如后:“对外国语来说,则国内各民族的一切语言和文字,可统称为广义的国语;在本国,对方言来说,则指国家选定以北京地方的现代音系为标准音的标准国语,为狭义的国语,对内用以通行各地,对外作为国家语言的代表。”[2]而台湾地区使用的国语有较为规范的国语与带有台湾话腔的台湾国语。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治理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在国语运动之时亦分别被英国、葡萄牙所统治(后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人民目前所讲的现代标准汉语的和国语并不完全一致。中国大陆在中华民国时期也称之为国语。
在中国大陆,1955年之后现代标准汉语的正式称谓是普通话,意为“普遍共通、普遍通用”之全国共通语言。[3]按照195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全国(不包含香港、澳门)推广。而香港及大陆民间有时也将“国语”一词作为大陆普通话的别称。在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中央政府无法在当地强制推广普通话,但两地政府以及民间机构均在回归后通过不同方式推行普通话[5][6]。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对台湾的主权,其人民代表大会亦有台湾的席位,但是由于台湾地区(包含台澎金马等)事实上由中华民国所控制,故而未于台湾地区推广普通话。事实上,中华民国在台湾已经推行国语运动,其本质及实效与推广普通话无异。两岸隔绝的期间只有福建沿海与金门两地的普通话及厦门话口音因台湾的电视台节目播送而相对接近。
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现代标准汉语的正式称谓是华语,以现代汉语和北京官话为基础。新马华人普遍使用的汉语,明显受到福建及粤语的影响,并混合了相当多的英语及马来语语音,因此较中国大陆、台湾有较多外来语,与香港语文(港式粤语)相似。这种称谓容易引起歧义,一般华人的概念认为汉语标准语和所有汉语方言都属于华语。惟于国际场合,华语之称较普通话、国语显得中立。
不同于历史上一直以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为标准的阿拉伯语,同英语等世界上其它语言一样,标准汉语也一直在发展演变。
| 上古汉语 | 周代 前1000年–前200年 |
尔雅,引申为雅言。 |
| 秦汉时代 前200年–200年 |
雅言,也称正音、通语 | |
| 魏晋时代 200年–600年 |
雅言,也称正音、通语 | |
| 中古汉语 | 隋唐时代 600年–900年 |
切韵(隋) |
| 唐韵(唐) | ||
| 两宋时代 900年–1276年 |
广韵(北宋) | |
| 平水韵(南宋) | ||
| 近代汉语 | ||
| 元代 1276年–1368年 |
中原音韵(元) | |
| 明清时代 1300年–1900年 |
洪武正韵(明) | |
| 京音(清) | ||
| 注:标准音 切韵、唐韵、广韵、平水韵、洪武正韵都是兼顾南北的,而中原音韵和京音都是北方话。故灰色表示兼顾南北,红色表示北方话。 | ||
1909年,清政府设立了“国语编审委员会”,将当时通用的官话正式命名为“国语”。这是汉语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后年2月在北平召开了“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了史称“老国音”的国音系统,确定了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的国音,具有入声。同期并制定了注音字母第一式。
1919年9月编辑出版了《中华民国国音字典》。
1920年,由于《国音字典》语音标准与北平语音标准产生的矛盾,爆发了“京国之争”。同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英文科主任张士一发表《国语统一问题》,认为注音字母连同国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认同国音,主张以北平音为国音标准。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江苏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相继做出了定北平语音为标准音的决议,最后由“增修国音字典委员会”将国音确立了“以北平读法为标准音”,即“新国音”,并开始在全国学校推广。
1928年国民政府改为“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
1932年5月,中华民国教育部正式公布并出版《国音常用字汇》,为确立国语的标准提供了范本,为现代汉语标准第一个系统——国语系统。
1932年之后的国语广播,都采取了以《国音常用字汇》为标准的形式,各地的国语标准一致化。
1949年以后的国语系统、普通话系统、华语系统,均源于这个时期的国语系统。
1949年之后,台湾和中国大陆的汉语标准(分别为国语系统和普通话系统)沿不同的轨迹发展。此外,在东南亚等华人地区,有源于国语系统的华语系统。
中华民国于1945年至戒严结束,一直以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新国音作为国语标准。之后的语音,常带有台湾方言口音,而出现所谓的台湾国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7]开始,用普通话来称呼汉语标准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机构的解释,“普通”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不称为“国语”是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普通话仍以北京音为基础,与(老派)国语相比,在单字的发音上几乎相同,但在听感(涉及到语调等)、词汇上又有不同。自1950年代起,各时期普通话的特点亦有所变化,两者已有一定的区别。
在东南亚华人社区里,华语是汉语的意思,但实际上,华语往往特指汉语标准语,而不指东南亚华人最常见的母语(几种汉语南方方言)。东南亚华语的标准语大致继承了老派国语-普通话的体系,但是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发音、词汇甚至语法往往带受母语方言和非汉语(主要是英语)的影响,与国语、普通话有一定的差别。
现代标准汉语分别是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语言,在新加坡共和国是四种官方语言之一,也是联合国六种官方语言之一。
海外华人的现代标准汉语发音带口音的相当普遍,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来源请求]。以往官话以外的汉语方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视为不上台面的俗话,视方言为现代化发展的阻碍。
国民党戒严时期,国语以外的其他方言,闽语、客语、阿美族语、排湾族语、泰雅族语、布农族语、鲁凯族语、卑南族语、邹族语、赛夏族语、达悟族语...等受到媒体广播限制。书籍、广播、电视皆以国语为主,并且逐年删减方言节目。 国民政府时期曾在台湾强制推广国语、限制母语的政策(即“国语运动”),但现已废除。过去官方的限制母语政策,在各地小学实行的结果是把族群仇恨的种子植入许多小学生心中[8]、因此被视为国民党政府的错误政策。尔后李登辉总统乃至于后来的民进党政府的政策是推广 母语,原住民语,闽南语及客家语已经成为多数政治人物必须学习的语言。
虽然台湾自年民主化后推广母语(本土化政策),但国语仍是主要官方用语、不同族群间的交际语甚至年轻族群的主要语言,其普及率远高于普通话在中国大陆的普及率。由于大众媒体的强势作用,包括新闻台、亲子台、新知、娱乐、综艺、卡通等类型节目及电视广告仍以国语为主,原、客、闽南三大乡土语言的生存受到威胁。
原、客、闽南三大乡土语言(教育部官方称呼:台湾原住民语言,台湾客家语,台湾闽南语)中,连广泛使用的台湾闽南语都有一定危机:多数台湾人听得懂、也有一定数量的年轻人及儿童是以此为母语或双母语—国语及台湾闽南语双母语;但是许多台湾人(尤其是年轻人)的闽南话能力已经大幅下降。父母及祖父母这一代之间对话用闽南话,但只要与子女等晚辈交谈就大幅使用国语的现象也很普及,许多家庭在未来将成为纯国语家庭。台湾客家语的传承出现相当危机(许多客家年轻人听不懂客家话);台湾原住民语言有灭绝危机。另外,台湾的识字率虽然接近100%,但精通原、客、闽南三大乡土语言的比例仅有一、两成。近年来本土化政策的推行,在小学增加了乡土语言教学。而除了偶像剧以及有配音的外来戏剧(如韩剧、港剧等)仍以国语发音以外,晚上八点档的连续剧有不少是以闽南语发音的,而客家电视台亦推出了客语戏剧、节目,原住民电视台亦同,初期以年长者为对象,尔后则推广至年轻族群。而台湾的新闻台虽然有母语新闻,但是曾被批评以母语播报时,以国语为文法;另外台湾的族群分布地区渐趋模糊,各级学校大多使用国语授课,多数学校教师也无法有充分的时间以原、客、闽南等语言授课。由此可以知道母语的传承有一定的危机。
严格来说,普通话并不是北京话(北方话)。在中国大陆,“推广普通话”被作为重要的政策之一,甚至写入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方言的使用则受到了限制。近年来,这种限制有所放开,各个地方电视台方言类节目层出不穷,不少城市有方言类新闻节目和电视剧,但多以娱乐类为主,例如重庆台的《雾都夜话》、《生活麻辣烫》;上海台的情景喜剧《啼笑往事》;苏州台的苏州话新闻《山海经》;南通台的《总而言之》;广东电视台的《外来媳妇本地郎》;吉林台的《红男绿女》;湖南经视的《一家老小向前冲》等。教育部也推行“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运动,致使在某些省的某些学校出现了禁止学生讲方言的情况。有观点认为:在某些地区,一边倒的“推普政策”致使九十年代生的小孩子无法流畅地使用方言,方言和地方文化的传承出现了断层。强制推普遭到了网络舆论的批评。一部分人认为方言地区出现一定数量的以普通话作为第一语言的青年并不会使方言文化灭绝。
比较客观的观点则认为,“推广普通话”有利于不同地区的中国人交流,也便于外国人与不同地区中国人交流。但方言承载着大量的口头文学遗产,例如苏州评弹[9]、河南豫剧[10]等曲艺或戏曲都诞生于方言基础。消灭方言将导致这些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临灭绝。并且方言是乡情的纽带。人为割断这种纽带,可能会加速地方性传统文化的破坏。
在改革开放以前,习惯说普通话的人很少,人们在生活中往往使用当地方言进行交流。随着推普蔓延至全国,以及近年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这种现象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截止2009年全国约有六成左右的人会说普通话,方言流行空间受到一定的挤压,发达地区的普通话普及程度较高,但日常生活中本地人间多以方言交流。[11]而普通话甚至变成异乡人后代的主要语言。更有人指“普通话教学”即是“母语教学”,此番言论更激发方言保护者的网络讨论。关于“是否应该推普”、“推普同时是否要限制方言使用”、“推普是否必然造成方言萎缩”等命题,在中国大陆民间一直有争论。
在许多特定场所,如大型机构、地级以上政府部门、高等院校,规定普通话是唯一的正式语言,一般不在这些场所中使用除官话外的其他方言。但是局部的村镇由于本地人占多数,官方仍以当地方言作一般交流。 各地的本地人在公共场合与外地人交流多使用普通话,当地人之间交流一般使用方言,然而对于90年代后出生的年轻一代人来说普通话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北方使用中原官话、晋语的部分地区的许多城市和南方个别城市,已经出现一些当地年年轻人不会说当地方言,只会说普通话的情况;在其它地区,城市年轻人的母语也受到了普通话的影响,方言表达能力相对上一代有不同程度的减弱,即使讲方言也会偶尔夹杂普通话。
在北京,人们很难听到纯正的普通话,基本上都是儿化音的“京腔”。 在中国大陆沿海经济发达的广州、上海等城市,普通话普及度高,但日常生活中本地人多以方言交流。[12]在珠三角,普通话不敌方言,显示出相对弱势。[11]在外地移民占多数的地区,如深圳,普通话已取代当地原住民方言(客家语、围头话)成为日常的通用语言;粤语、客家语在当地公共场合中均已几乎完全退出,只能处于生活方言岛的状况[来源请求],单纯地使用本地粤语或客家语在深圳市区沟通上可能会有困难。
普通话在乡村的普及度较城市低,但逐年提高。乡村方言保留着比较多的古汉语词汇,某些方言词汇无法用普通话准确表达,而普通话历来在村民心中属于场面上的“官话”,有时说普通话会被嘲笑是“拿腔拿调”。[11]
在新加坡,华语是四种官方语言之一,新加坡华籍人士多来自闽、粤,政府推行的华语并非来自家乡的福建话或广东话,官方所指的华语是普通话,且电视上禁止使用方言。新加坡李光耀政府则有鼓励华人民众使用华语沟通的“说华语运动”。
东南亚华人主要以闽南语、粤语、客家话、潮州话、海南话等南方汉语为母语。近年来,华语(普通话)在这些地区升温,逐渐成为社交和商业通用语之一。
而华语虽然在马来西亚并非官方语言,但大部分华人都会讲华语。这是因为该国华社热心兴办华校:国民型华小和独立中学都以华语为教学媒介语,而北马的国民型中学也规定华语为必修科。当地华人带有浓厚方言腔、低音价的华语口音称为联邦腔。
港澳地区以粤语为官方语言,政府、学校虽有鼓励学习普通话,但没有广泛化的趋势。但自回归中国后,两地的年青人对普通话的学习热情在学校强制开设普通话科之下开始轻微提升。一些带有左派背景的中学更使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语言水平也较殖民地时期高,不过大部份人仍只能说出一些广式普通话。
以下将以普通话为例,介绍汉语标准语的语音系统。
对汉语而言,单音节(单字)发音可分为声母、介音、韵母、韵尾、声调五个要素;超音节(词句)发音还存在连续变调等要素。对普通话而言,介音、韵母、韵尾则被合成称为“韵母”。
普通话的声韵母系统基本沿袭了北京话系统,台湾国语比较少强调卷舌音,但台湾国语发音时,仍保留卷舌音(或称为翘舌音),并非全然舍弃不发。普通话的声调亦大体继承北京话的系统,即阴平55,阳平35,上214,去51,以及轻声;台湾国语的上则为21。
声母列表:
| 声母 | |||||||
|---|---|---|---|---|---|---|---|
| 双唇音 | 唇齿音 | 舌尖前音 | 舌尖中音 | 舌尖后音 | 舌面前音 | 舌根音 | 零声母/特殊声母 |
| b [p] p [pʰ] m [m] |
f [f] | z [ts] c [tsʰ] s [s] |
d [t] t [tʰ] n [n] l [l] |
zh [tʂ] ch [tʂʰ] sh [ʂ] r [ʐ] |
j [tɕ] q [tɕʰ] x [ɕ] |
ɡ [k] k [kʰ] h [x] |
y [j] w [w] |
韵母列表:
| 韵母 | |||||
|---|---|---|---|---|---|
| 单韵母 | 前响复韵母 | 后响复韵母 | 中响复韵母 | 前鼻韵母 | 后鼻韵母 |
| ɑ [ɑ] o [ǫ] e [ɤ] ê [ɛ] i [i] u [u] ü [y] er [əɻ/ɐɻ] -i(si,zi ci中) [ɿ] -i(zhi chi shi ri中) [ʅ] |
ɑi [aɪ] ei [eɪ] ɑo [ɑʊ] ou [oʊ] |
iɑ [iɑ] ie [iɛ] uɑ [uɑ] uo [uǫ] üe [yɛ] |
iɑo [iɑʊ] i(o)u [iəʊ] uɑi [uaɪ] u(e)i [ueɪ] |
ɑn [an] en [ən] in [in] ün [yn] iɑn [iɛn] uɑn [uan] üɑn [yɛn] u(e)n [uən] |
ɑnɡ [ɑŋ] enɡ [ɤŋ] inɡ [iŋ/iəŋ] onɡ [ʊŋ] iɑnɡ [iɑŋ] uɑnɡ [uɑŋ] uenɡ [uɤŋ] ionɡ [yŋ/iʊŋ] |
在普通话里,只有平声有阴阳分立,没有入声,因此除轻声外共有四个声调:
此外还有轻声(标为“·”或不标),在超音节词句中使用。轻声是否该称为声调,学术界有一定的争议。
国语等的音调与普通话相同,单字音调值则有些许区别(上声为21)。
中古汉语的入声,在普通话里被划入各种声调里。这点与绝大多数汉语方言不同。
现代标准汉语在读词句时,字的发音会有一定的变化,例如变调、 轻声、 儿化。
现代标准汉语发音时,字和字连起来发生字调与单字音调不同的现象,叫做变调。变调一般出现在下列情况:
现代标准汉语发音时,某些字音失去了其原有的声调,而变得轻而短促的现象,叫做轻声。
根据中国大陆普通话标准,简单而言,轻声一般出现在下列情况:
根据中华民国教育部标准,轻声出现的情况要比中国大陆标准略少。在上述情形中,轻声可读可不读且意义无差异时,台湾国语标准一般不作轻声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大陆南方人、台湾人和东南亚华人在使用现代标准汉语时,受其方言影响,使用轻声的频率要比上述标准低得多,不少人甚至几乎不使用轻声。但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影响交流,因此也可将其视为广义上的现代标准汉语。
普通话发音时发音时,“儿”作为后缀不独立成音节,而是和前一音节合在一起,成为前一音节韵母的卷舌韵尾的现象,叫做儿化。
根据中华民国教育部标准,儿化出现的情况要比中国大陆标准少得多,除“这儿”等少量词语外,台湾国语标准一般不作儿化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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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汉语拼读系统 |
| 法国拼法 |
| 国语罗马字 |
| 汉语拼音 |
| 拉丁化新文字 |
| 德国式拼音 |
| 注音符号 |
| 邮政式拼音 |
| 通用拼音 |
| 威玛拼法 |
| 耶鲁拼法 |
汉语标准有许多套拼读系统。著名的有注音符号、威妥玛拼法、汉语拼音、注音二式、通用拼音等。除注音符号外,其余拼读系统均采用拉丁字母作为文字形式。目前汉语拼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普通话的法定拼音。中华民国(台湾)的国语则普遍使用注音符号,政府法定的拼读系统仍具争议中,英译则多用威妥玛拼法。西方出版的图书以往使用威妥玛拼法,但是从19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出版物采用汉语拼音,到2000年以后,几乎所有的学术书籍都已改为汉语拼音。
自从西方人东来中国,并尝试学官话,自然需要创制用来记录汉字读音之拼音系统。多年来,曾经有不少拼音系统推出。19世纪时,最先出现的就是威妥玛拼音,根据其发明者命名。
1906年,标准邮政式拼音推出,同样是不太规则的系统,也多数用于地名。
以上两种系统现在仍被使用,但渐渐被汉语拼音取代,现在多数只是出现在旧课本或历史书等。
20世纪时,有些中国语言学专家提出数个转写系统,而其中一个更是全新拼音系统:注音符号,到现在为止,最成功的转写系统是汉语拼音,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58年推出的方案。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现在也部分采用汉语拼音。
在20世纪初至1980年代,一直有人不少人,也曾包括中国大陆官方,认为汉语应该走抛弃汉字的拉丁拼音化道路。由于汉语拉丁化运动采取的是汉语标准语的语音系统,因此汉语标准语的拼读系统得到了运动支持者的重视,其中以汉语拼音为甚。但拉丁化方案最后被放弃,基于汉语包含非常多同音词。而且,汉字也与古代文学和文化息息相关,令拉丁化运动推行甚为困难。
80年代之后,随着汉字的计算机输入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汉语拉丁化运动已逐渐平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亦不再采取这种论调,民间亦同时销声匿迹。
耶鲁拼音不太受欢迎,也比较过时,却更能代表官话的音位。
现代标准汉语是完全基于北方汉语的语法,句式使用“主谓宾”的结构,经常使用“的、地、得”,以及甚少语气助词。
现代标准汉语虽然摒弃了文言文的表达方式,在中国大陆的官方文件都完全遵从这种方式。但在其他许多华人社会的现代文章中,经常会用到曾经历几个朝代全国各省通用文言文中的通用字、词或成语以令句子更为简洁文雅,如之(的)、其(他)、甚(很)等等。
很多时候,不同地区的人士会惯常使用一些方言(惯用语)的词汇于现代标准汉语(普通话)中,使其表达更加明确及灵活化,有人说这不是一种标准的书面语,也非标准的普通话。问题是什么才是“标准”。不要忘记了无论文字或语言都应以“普及通用”(普通话)和“约定俗成”为主,这个大原则之下,文与言都会因应时地而改变,而不会有永恒的标准。
北京话、大陆普通话、台湾国语、中华民国国语、新马华语等在语音、词汇等方面有少许差异。要注意的是北京话并不属于一种标准语,因为它是未经整理和标准化的北京城区方言。以上的几种标准语都是以北京话这种方言为基础来进行标准化的产物。
国语、普通话、华语三大系统内部还存在“标准口音”(无口音)和“非标准口音”(带口音)的区别。从这个角度上说,汉语标准语构成了汉语的一种大类“方言”。即使是标准,三地也有区别,如“消息”一词。大陆“息”读轻声,台湾读“洗”,新马读“西”。
国语的情况与之相似:老派国语、新派国语都是被视为标准的;华语的情况则有些不同。学习普通话及口音的有无与出身地域与教育程度有相当关系,让人感觉得很有“文化”。但这种情况也造成在北方,能够使用流利标准语的人士被视为高水平,使用任何一种方言都被认为粗鄙;而在南方刚好相反,说得太标准而没有口音,被视为装腔作势。
在广东、广西这些地方,大部分民众都会讲有口音的普通话并夹杂方言词汇,而讲得太标准的普通话反而让一般民众听不懂。进而间接造成南北文化对峙重提并打压方言存在的空间。
标准口音和非标准口音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以普通话为例:
台海两岸在某些习惯用语上,经过长时间的隔绝,也有某些程度的差异。这些差异中,有些是因为台湾调国语保留了1949年以前在大陆所 使用的一些语汇,而这些语汇在中国大陆则由于种种因素而不再使用,或者是比较少使用。比如说,“里长”(相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村长”,在中华民国,里和村为相同等级的行政区域,而中国大陆没有这种行政区域。以下括号内均为中国大陆替代用词)、“邮差”(邮递员)、“车夫”(港澳台只会对非机动的陆上运载工具的驾驶员才称车夫,已成为旧时代语汇,现在使用或含贬义)、“佣人”、“次长”(中华民国文官体制,当中政务次长约略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副部长)、“级任 教师”(班主任)、“学艺股长”(学习委员)等,这些词语都是1949年以前的常用词,也继续在台湾调的国语中使用。但是,中国大陆则是使用反映新社会关系的一些词语来替代它们。 “先生”、“小姐”、“太太”、“老板”、“男士”、“女士”等1949年以前的常用称谓词语,中国大陆在1979年改革开放以前,一般也不常使用(苏金智 2000)[13][14]。
台湾国语与普通话的词汇相比,台湾国语的词汇除了融入部分日语、闽南或客家词语外,还有一个特点是保留较多的古语词。台湾国语词汇另一个特点是,保留一些1949年前使用的词语继续指称某一群体的人。由于,国民政府迁台后,在各地成立许多眷村,各省或帮派间词汇亦有少部份成为台湾国语的词源,例如条子(警察)、马子(女性,女友)。台湾亦出现很多国字头的词语,如国文、国小、国中、国字、国立等,其“国”字可能代表:国民、民国、国家、中华民国。
同样地,中国大陆的名称多有“人民”字样,如人民路、人民警察、人民医院、人民公社(已废除)、人民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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