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交通部


中华民国交通部 (正體)

交通部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ROC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Emblem.gif
所属国家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
部长 毛治国
政务次长
常务次长
叶匡时
张邱春、陈威仁
成立日期 1927年5月16日
所属部门 行政院
地址 台北市中正区
仁爱路一段50号
网站 www.motc.gov.tw

交通部中华民国主管通信运输气象观光交通业务之最高行政机关,上级机关为行政院

目录

沿革

交通部的成立,最早可追溯自国民政府时代,1927年5月16日成立于南京,到1934年在南京市中山北路303号建成中国宫殿式的交通部大楼1948年行宪后继续维持其建制。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后,交通部于1956年起,将台北市中正区长沙街1段2号的台湾总督府交通局递信部旧址作为办公场所。

因原有建筑年代久远且不敷使用,自2006年11月10日起,交通部搬迁至台北市仁爱路与杭州南路口、共22层的“交通通讯传播大楼”,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合署办公。

交通部主管全国交通行政及交通事业,涵盖通信(包括邮政电信)、运输气象观光等四大领域,负责交通政策、法令规章之厘定和业务执行之督导[1]。其中关于通信之事务,原包含邮政、电信、广播(包括电台广播电视广播)等三大项,在NCC于2006年2月22日成立后,广播业务全部移交予NCC管理,电信部分则保留“通讯整体资源之规划”、“通讯产业辅导及奖励政策”及“促进通讯普及服务”等业务[2]。所属公营事业方面,除中华邮政公司台湾汽车客运公司[3]外,尚持有中华电信中华航空(透过航发会持有)、桃园航勤、阳明海运等交通相关企业股权

未来

2010年2月3日修正行政院组织法,预定于2012年元旦,交通部更名交通及建设部,承接内政部营建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业务,并整并若干单位(例如铁路改建工程局高速铁路工程局合并为轨道局);惟中央气象局将改归环境资源部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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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大楼(交通通讯传播大楼)

交通部设部长一人、次长三人,所属单位则分为部内单位和部外机关。

  • 交通部部长
    • 交通部次长(政务次长1名、常务次长2名)

部内单位

  • 秘书室
  • 技监室
  • 参事室
  • 路政司
  • 邮电司
  • 航政司
  • 总务司
  • 人事处
  • 政风处
  • 会计处
  • 统计处
  • 道路交通安全督导委员会
  • 法规委员会
  • 诉愿审议委员会
  • 交通动员委员会
  • 管理资讯中心
  • 科技顾问室
  • 交通事业管理小组

部外机关

※备注:标示者为任务编组之单位。

历任部长

参见

注脚

  1. ^ 交通部万维网 > 本部简介 > 组织与职掌
  2. ^ 交通部万维网 > 本部简介 > 业务概况-电信
  3. ^ 3.0 3.1 公路客运大众运输服务移由原台汽员工集资筹组成立之新公司“国光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并完成民营化,留存之台汽公司则负责原持有房地资产及债务之清理任务。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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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交通部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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