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一块牌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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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成人员 | |
| 第十一届 (2008年3月16日-201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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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理 | 温家宝(67岁) |
| 副总理(4) | 李克强 回良玉 张德江 王岐山 |
| 国务委员(5) | 刘延东 梁光烈 马 凯 孟建柱 戴秉国 |
| 各组成部门负责人(27) | 名单... |
| 秘书长 | 马 凯(兼) |
| 机构概况 | |
| 上级机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机构类型 |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 行政级别 | 正国级 |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国务院工作规则 |
| 下级机构 | |
| 办公厅 | 1 |
| 组成部门 | 27 |
| 直属特设机构 | 1 |
| 直属机构 | 16 |
| - 正部级 | 9 |
| - 副部级 | 7 |
| 直属事业单位 | 17 |
| - 正部级 | 14 |
| - 副部级 | 2 |
| - 列入中直机构 | 2 |
| - 列入中直机关下属机构 | 1 |
| 办事机构 | 4 |
|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 22 |
| - 列入中直机关下属机构 | 2 |
| - 对外保留牌子 | 4 |
| 议事协调机构 | 32 |
| 联系方式 | |
| 首长驻地1 | |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 |
| - 邮政编码 | 100017 |
| 官方外网主站 | 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历史沿革 | |
| 1949.10.1 -1954.9.27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 195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影像资料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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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 温家宝(67岁) 就任日期:2003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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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 |
| 任命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根据全国人大全会的决定) |
| 任期 | 5年(可连任1次) |
| 首任 | 周恩来 |
| 创始年 | 1954年 |
| 网站 | 温家宝简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本文章是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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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制度·国策·特色
外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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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图集 政治主题 查 • 论 • 编 •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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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下简称国务院)即1954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1]。现行宪法规定的国务院组成人员为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和国务院秘书长。
目录 |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这次会议决定并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按照《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国务院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一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但是,政务院在职能上要低于现在的国务院。后者等于“中央人民政府”;而前者,仅是“中央人民政府”的组成机构,本身并不构成“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没有管理军事的职权,故其下不设“国防部”[2]。
国务院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主要包括:
国务院领导人出席的主要“工作会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副部级以上的党员干部都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管理。
现在的国务院组成人员包括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和国务院秘书长,相当于内阁成员。全体国务院组成人员组成国务院全体会议。而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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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国务院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和27个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1个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6个直属机构,4个办事机构和若干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依据1997年发布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的性质和范围)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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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国务院”组成人员进行重大调整,增设“国务委员”职务。“国务委员”在行政待遇上和“副总理”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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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
“国徽印鉴”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负责管理[4]。
| 前任: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1954年9月27日至今 |
现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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