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址 | http://Flickr.com/ |
|---|---|
| 盈利性質 | 是 |
| 網站類型 | 網路相簿、社群 |
| 持有者 | 雅虎(Yahoo!) |
| 創始者 | Ludicorp |
Flickr為一家提供免費及付費數位照片儲存、分享方案之線上服務,也有提供網路社群平台。一般認為Flickr是Web 2.0應用方式的絕佳例子。
除了有許多使用者在Flickr上分享他們的私人照片,該服務由於可以作為部落格圖片的存放空間,亦受到許多部落格作者喜愛。Flickr受到歡迎的原因是其創新的線上社群工具,能夠將照片標上標籤(Tag)並且以此方式瀏覽。
目錄 |
Flickr是由Ludicorp公司所開發設計,這家公司於2002年在加拿大溫哥華設立。Ludicorp公司於2004年2月正式發表Flickr網站。這項服務所使用的工具最早是為了Ludicorp公司的大型線上遊戲「Game Neverending(永不結束的遊戲)」而研發。Flickr被認為具有較高的可行性,因此「Game Neverending」計畫最後被擱置。
早期Flickr的形態是一個具有即時交換照片功能的多人聊天室,可供分享照片,當時名為「FlickrLive」;接連的研發工作都集中在使用者的上傳和歸檔功能,而聊天室則漸漸被忽略了。最後Flickr的末端系統終於脫離了Game Neverending的程式庫。
2005年3月,雅虎公司收購了Ludicorp公司和Flickr。在6月28日那個星期,所有的資料都從原本位於加拿大的伺服器遷入美國,使得所有的資料都受到美國聯邦法的管轄。[1]
2006年5月16日。Flickr進行了網站設計與結構的檢修,並將服務從Beta(第二測試階段)升級至「Gamma」階段。
Flickr集合了藉由使用者間的關係彼此相互連接的數位影像,影像可依其內容彼此產生關聯。圖片上傳者可自己定義該相片的關鍵字,也就是「標籤(Tags)」(是元資料(Metadata)的一種格式),如此一來搜尋者可很快的找到想要的相片,例如指定拍攝地點或照片的主題,而創作者也能很快了解相同標籤(Tags)下有哪些由其他人所分享的照片,Flickr也會挑選出最受歡迎的標籤名單,縮短搜尋相片的時間。Flickr被普遍認為是有效使用分眾分類法(Floksonomy)的典範。此外,Flickr也是第一個使用標籤雲(Tag Cloud)的網站。[來源請求]
Flickr也讓使用者能將照片編入「照片集(Sets)」,或是將有相同標題開頭的照片結成群組。然而,照片集比傳統的資料夾分類模式更有彈性,因為一張照片可被歸類到多個照片集中,或是僅分至一個照片集中,或是完全不屬於任何的照片集(這個概念以Google的Gmail服務中的「標籤」(labels)功能更為人熟悉)。
Organizr是一個在Flickr中用以管理照片的網路應用程式。這個程式能讓使用者修改標籤、相片描述、以及製作照片集,並且使用了AJAX技術讓這個程式在外觀、感受、和快捷的功能都與一般的照片管理程式幾乎無異。因此Organizr讓大量照片的管理變得更為簡單。
使用者除了可透過Tags分享照片,Flickr也提供連絡人機制(Contacts),使用者可看到對方最新的照片,以及快速瀏覽該連絡人的公開相片。使用者也可透過將私人照片加入其他公開Group,供群組內的會員瀏覽,有些Group更提倡會員互相交流,如著名的「1-2-3」Group,即提倡「在群組內貼出1張相片後,至少看3張群組內的其他照片,並至少幫其中2張照片留言」,藉以提高相片曝光率。另外Flickr也會參考瀏覽數、被加入最愛次數,選出當日風格照片於站內刊登。
使用者可設定相片的開放權限:完全公開、絕對隱私,或是決定照片是否開放給被設為朋友、家人的連絡人觀看或是留言。使用者也可設立私人Group,透過Group設定瀏覽權限的方式,只讓自己挑選的成員看到照片。
NIPSA(Not In Public Site Areas)為Flickr篩選使用者是否擁有分享私人相片能力的機制。由於Flickr的主旨是建立數位相片分享社群,因此若某帳號之下儲存了過量的非照片圖像、螢幕截圖、網路抓圖、名人肖像、擁有版權的相片或藝術作品,Flickr管理員便會將該使用者做上NIPSA的標記。一旦被標上NIPSA,無論該帳號是否有付費,其圖片均不會顯示顯示於公開區域中,僅能讓供使用者自己觀看。
被標記為NIPSA的帳號若要除名,必須自行整理有問題的圖片,並向Flickr提出重新審查。
Flickr並不是一個永久存放檔案的網站。免費帳號的使用者若連續超過90天未登入Flickr,帳號下的照片將會被刪除。在該公司的網站上表示:『若使用者連續90天都沒有任何動作,我們最後將會刪除(免費的)帳戶。』有效的免費帳戶最多僅能顯示最近上傳的200張圖片,更早之前的圖片將不會出現在免費使用者的Flickr帳戶中;但這些圖片仍能顯示於外連的網頁上,以及站內的Group中。
在Flickr內,相片上傳者可選擇使用是否開放創用CC授權,讓公開的照片可以被合理使用,使用者也能自行設定該照片的著作權授權細節,Flickr同時也提供使用者搜尋其他能被合理使用的照片。
Flickr的開發者卡爾·韓德森(Cal Henderson),在2005年溫哥華PHP協會的簡報上,公開了大部分Flickr所使用的背後技術。這個平台是由以下技術組成:
自從Flickr被雅虎收購並且將資料轉移至雅虎的資訊中心後,就不再使用ImageMagick[1]。
Flickr使用了PHP(以.gne為副檔名)、MySQL作為服務核心,配合使用者端AJAX技術,達到傳統線上相簿所沒有的高互動性,使用者可透過一般作業系統和支援JavaScript的網頁瀏覽器,在線上即時操作Flickr。
官方對外提供了Flickr API,供外界程式設計師能夠自行開發、延伸Flickr的外部功能,讓Flickr中的內容跨越網站、軟體之間的代溝。如fd's Flickr Toys內的線上工具,均是搭配Flickr API所開發的程式,其他軟體如網頁瀏覽器Flock,也使用了Flickr API實現管理、瀏覽Flickr相片的功能。
2007年6月7日12:30pm(UTC+8),中國大陸開始大範圍出現開啟Flickr後卻無法看到任何圖片的情況,隨後Flickr工作人員進行了技術測試,指出問題並非出在Flickr技術端而是中國政府的封鎖。[2][3]據稱圖片無法顯示的原因是由於GFW過濾了Flickr圖片伺服器的域名farm1.static.flickr.com和farm2.static.flickr.com。[4]官方由始至終沒有解釋封禁原因,有網民猜測是《成都晚報》六四廣告事件和廈門PX遊行事件所致。[5]2008年6月9日,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發言人指「Flickr被封可能是因為中國官方為了保護兒童免受淫穢圖片侵害」,大批中國網民對此封鎖感到非常不滿並對解釋表示「不能接受」。[6]
從2007年6月初至2008年7月底,Flickr在中國大陸基本上可以連線,但使用者需要安裝Firefox瀏覽器附加元件Access Flickr,才能保證可以進入所有圖片。[7]2008年7月31日,因北京奧運會的舉行,Flickr在中國大陸被解除封鎖,所以圖片恢復正常顯示。
2009年6月2日下午,中國大陸再次封鎖Flickr。與此同時被屏蔽的還有Twitter、Windows Live及與之相關聯的Bing等海外網站。據報導,此次網路封鎖估計與兩天後的六四事件20周年有關。[8][9][10]這次封鎖在幾天後被解除。
2009年7月3日,Flickr第三次被封鎖,本次是圖片伺服器域名farm4.static.flickr.com。8月6日,《中國國防報》發表文章指出Twitter、Facebook、Flickr和YouTube可以被「西方敵對勢力」用作宣傳與顛覆工具,並稱「要加快提高網路隔絕、屏蔽、鎖定和反擊網上攻擊的能力」。[11][12][13]
2010年1月,中國聯通(網通)使用者無法顯示farm3.static.flickr.com和farm5.static.flickr.com伺服器的圖片,其他ISP仍然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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