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是指使用某種專門設備進行影像記錄的過程,一般我們使用機械照相機或者數碼照相機進行攝影。有時攝影也會被稱為照相,也就是通過物體所反射的光線使感光介質曝光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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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攝影中,通常使用照相機或者照相暗盒(Camera obscura)作為照相設備,利用光學膠捲或者數碼存儲卡作為記錄介質。但也有例外,比如Man Ray於1922年發明的實物投影法(rayographs)就是利用影子在相紙上成像,而不需要用到照相機。
照相利用的是小孔成像原理。為了保存影像信息,一般還要使用感光介質。完整的影像記錄,再現技術被稱為攝影術。
現實影像被依據小孔成像原理設計的光學結構轉化後投射到影像紀錄介面(軟片/CCD)上,介質記錄了光學信息並轉化為元信息(潛影或元數據),該信息通過化學或數字流程轉化為可被再次識別的現實影像副本。攝影包含靜態的圖片攝影和動態的電影、電視攝影,它們同屬於基於時間的媒體形式(time-based media)。
早在十六世紀,藝術家們就利用照相暗盒(camera obscura)來記錄光影。這種早期的照相設備並不能產生出照片,它只是利用一個黑暗的屋子的一堵牆上的孔,將外面的景物投射到平面上。實際上,整個屋子就構成了一個針孔照相機。而照相暗盒英文原文(camera obscura)的字面意思就是「黑暗的屋子」。
歷史上第一張攝影照片是在1826年由法國人 約瑟夫·尼塞福爾·尼埃普斯(Joseph Nicéphore Nièpce 1765-1833)在瀝青上拍攝完成的,但其沒有最終完善這一技術便去世;他的合伙人法國畫家 路易·雅克·芒戴·達蓋爾(Louis Jacques Mand Daguerre 1789-1851)在其成果基礎上發明了銀版攝影法,並於1839年8月由法國政府宣布獲得攝影術專利。現在的寶麗來相機仍使用著與銀版法類似的攝影方法。作為另一個重要的創始人,英國人威廉·亨利·福克斯·塔爾博特 (1800-1877)於1841年發表了 卡羅式照相法,由此產生了可被多次複製的底片,奠定了現代攝影負轉正的攝影工藝流程。
1914年,德國「徠茲」顯微鏡工場設計師奧斯卡·巴爾奈克嘗試製做使用電影膠片雙倍規格的(24×36毫米;135型)相機(電影片規格為18×24毫米),並於1924年開始銷售萊卡相機(Leica)。135規格日後成為最為普及的膠片規格,它大大縮小相機體積,使得攝影主流轉向紀實攝影,並迅速被大眾接受。
數位相機技術在20世紀中後期開始在特種領域進行研究,在上世紀末進入民用市場。1995年,柯達發布了消費型數位相機DC40,標誌著數位相機民用市場的啟動。隨著數位技術和網際網路應用的進步,攝影更深入的融入社會生活,數位音樂播放器,行動電話等數位化產品開始配備攝影功能,拍攝的圖片可以用彩信等方式無線傳播,攝影開始多元化發展。
曝光是相機把光記錄進感光媒體里的過程。光有強有弱,所以通過準確的光圈,快門和感光度的組合而成像。而準確曝光存在不同的光圈,快門和感光度的組合,那正是攝影的藝術所在。大光圈減低景深突出主題,而小光圈增加景深。快的快門凝固精彩的一刻,慢的快門反之,通常慢快門增加一張相的動感,如流水,晚上的車流等等。當用慢快門時,自當用三角架以保圖像的清楚。
照相進行完成後,介質所存留的影像信息必須通過轉換而再度為人眼所讀取。具體方法依賴於感光手段和介質特性。對於膠片照相機,會有定影,顯影,放大等化學過程。對於數碼照相機,則需要處理器對數據進行計算,再通過電子設備輸出。
一般來講,人們使用可見光照相,最常用到的是照相機。因場景和用途的不同,照相機有著非常多的分類。綜合來講,照相機都要有幾個基本的部分以保證暴光過程,這包括:
有時,人們還會採用小孔成像的實驗設備進行照相,這隻需要一個有小孔的暗盒、感光介質和控制光照時間方法。
由於有些介質可以感受可見光之外電磁波的照射,因而相應的照相技術得以開發。 最為普及的是紅外線照相,甚至很多民用照相機不需改裝就可進行紅外線照相。在普通相機內裝入紅外感光膠捲,即可進行照相。但是,相應的輻射強度計算還不能足夠精確的給出暴光所需時間。類似情況也出現在恆星攝影中。不同波長的電磁波輻射都可以由介質保存,在顯現為人眼可讀的圖片。普通照相是為了記錄人們所見的場景,而非可見光照相則顯示了人眼所不可能識別的鏡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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