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話,又稱北方方言、北方話,[註 1]是漢語的一個分支。現代的國語、普通話,也就是由官話演變而來。現代標準漢語(即台灣的國語、現在中國大陸的普通話和馬新地區的華語),即以官話中的北京話語音為基礎。
官話是漢語中分佈最廣、使用人數最多的一支。中國約70%的人口以官話為母語。官話在中國北方絕大多數地區地區、南方的四川中、東部、重慶西部、東部、北部,廣西北部、雲南北部、貴州北部、東部、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江西沿江地區、安徽北部、江蘇北部作為母語使用。
官話大致分為華北官話、膠遼官話、冀魯官話、西北官話、西南官話和江淮官話,分別以北京話、煙台話(或大連話)、濟南話、西安話、成都話(或重慶話)和揚州話為代表。華北官話、西北官話分別通行於中國北方的東部和西部,西南官話、江淮官話分別通行於中國南方除吳語、贛語、湘語、粵語、閩語、客家等方言區以外廣大地區的西部和東部。
| 官話 | ||
|---|---|---|
| 使用國家及地區 | 母語使用者分佈在中國北方大部分地區和南方約一半的地區;其它華人地區有相當多數人口以其為第二語言 | |
| 使用人數 | ||
| 語系 | 漢藏語系 漢語 官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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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代碼 | ||
| zh | ||
| ISO 639-2 | chi (B) | zho (T) |
| Ethnologue 第14版: |
CHN | |
| ISO 639-3: | cmn | |
| 注意:本頁包含 Unicode 的 國際音標。 | ||
目錄 |
官話內部一致性比較大,除了南方地區的部分官話之外,大部分地區都能夠彼此通話。
官話的主要特徵包括:
官話的組成基本符合漢語中的「主+謂+賓」結構。官話的詞匯主要來源於文言文中的固有詞匯,以及在清朝時其從日本引入的詞匯,外來語較少。近年由於與外國交流日益增多,外來語逐漸增多,以及網路語言使日常口語多元化。
官話中的方言字保留於普通話中,如「甭」、「孬」、「俺」、「咋」、「咱」、「啥」官方方言區的大部分口語可以容易書寫為書面語。
「官話」最早是對官方標準話的稱呼,漢語官方標準語早期稱為雅言、雅音、通語、正音,明清稱為官話,1909年開始稱為國語,1956年改稱普通話;而官話一詞演變為「官話方言」的含義。
官話方言的名字由官方標準話演變而來,由於北方漢族人口主要使用官話方言,而非官話方言漢族人口主要分佈在南方或者說東南一帶等原因,過去有人稱整個官話方言為北方方言,實際上,西南官話、江淮官話兩大官話方言人口都分佈在南方。
並且,作為中國標準語的官話,東晉、南北朝以來分為南北兩支,而最早以晉代中原雅音為基礎的南京官話曾經長期是中國的官方語言。五胡亂華、衣冠南渡以後,中原雅音南移,作爲中國官方語言的官話逐漸分為南北兩支。明滅元朝,定都南京,「壹以中原雅音為正」,即以南京音為基礎音系,南京官話為國家標準語音。
北方官話直到清代中葉以後才逐漸取代江淮方言系的南方官話成為中國官方的標準語。明清時期來華的西方傳教士所流行的中國話,基本上是以南京官話為標準,直到民國初年西方傳教士主持的「華語正音會」,也以南京音為標準。清末編審國語及民國確定新國音以後,北京官話成爲中國官方的標準語。
歷史上對官話的分區方法多種多樣,以下是簡短的分區史:
| 年代 | 分區方式 | 註釋 |
| 1900年 章太炎 |
官話區與非官話區被揉混,且沒有任何一種漢語分支被命名為官話 | 第一次對漢語進行分區,官話區的共同特點沒得到體現 |
| 1934年 趙元任等 |
華北官話、華南官話 | 「官話」一詞首次用於漢語分區;包含現在的晉語、湘語、贛語 |
| 1937年-1948年 | 北方官話、上江官話/西南官話、下江官話 | 湘贛語區被劃出,官話區的範圍與已與現在的官話、晉語區的範圍相當接近。 |
| 1955年-1981年 | 被並為一區;一度改名為北方話/北方方言;內部分區方式有多種,有一種分為華北官話、西北官話、江淮官話、西南官話 | 官話作為漢語的一個分支的觀點從此深入人心;北方話/北方方言等另名亦開始流傳; |
| 1987年 中國語言地圖集 |
東北官話、北京官話、膠遼官話、冀魯官話、中原官話、蘭銀官話、江淮官話、西南官話 | 晉語首次被劃出官話;已成為方言學界事實上的分類標準(方言學界以外,舊分區方式仍有所提及) |
目前中國大陸出版的方言學的專業書籍、期刊,都採取中國語言地圖集的分區法(下稱「八區法」)進行對官話進行歸類,八區法事實上已成為學界的分區標準。本條目也以介紹八區法為主。
八區法成為學界標準,語言學價值比過去的方法有了質的進步是一個原因,為權威部門所發布則是另一個原因。中國語言地圖集是由中國大陸方言學界的權威部門制定併發布的,有相當高的權威性。
中國語言地圖集對官話分區的基本標準是調類,具體的說,是古清音聲母入聲字的演變狀況。這是歷史上首次將官話分區標準確切總結為語言學特徵,過去的分區法則基於行政區劃,以致於各區官話的共同特點難以總結。
此外,「八區法」在制定過程中,對官話區的每個縣份,都調查到一個以上的代表點,提供語言學資料的詳實度比過去有質的飛躍。
以下是官話各區的分類特徵和主要分佈。詳細內容請參見相應條目。
| 區 | 特徵 | 主要分佈省份 | 主要城市 |
| 東北官話 | 三聲四調,古入聲清聲母字派入陰平、陽平、上、去且派入上聲較多 | 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部分地區 | 瀋陽、長春、哈爾濱、延吉、佳木斯 |
| 北京官話 | 三聲四調,古入聲清聲母字派入四聲陰平、陽平、上、去且相對均勻 | 北京,河北北部,遼寧、內蒙古部分地區 | 北京、承德、赤峰、朝陽 |
| 冀魯官話 | 三聲四調,古入聲派入平、去,保唐片則古入聲清聲母字派入四聲陰平、陽平、上、去,和北京官話,東北官話一樣 | 天津、河北南部、山東西部,北京、山西部分地區 | 天津、保定、濟南、邯鄲 |
| 膠遼官話 | 三聲三調或四調,古入聲派入平、上、去 | 遼寧遼東半島、山東膠東半島 | 青島、煙台、大連、丹東 |
| 中原官話 | 三聲三調或四調,古入聲派入平聲 | 江蘇、安徽、山東、河北、河南、山西、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南部 | 開封、洛陽、濟寧、徐州、西安、寶雞、漢中、天水、吐魯番 |
| 蘭銀官話 | 三聲三調,古入聲派入平、去 | 甘肅、寧夏、新疆部分地域 | 蘭州、銀川、張掖 |
| 西南官話 | 三聲四調或五調,古入聲一般派入陽平,有些地區仍為入聲,被稱為南方化的官話,受到粵、客家、吳方言的影響 | 雲南、貴州、四川中部、東部、重慶除南部外地區,湖北、湖南除南部外地區、廣西北部、陝西南部、甘肅的部分地區 | 昆明、貴陽、重慶、成都、恩施、宜昌、荊州、武漢、常德、桂林 |
| 江淮官話 | 四聲五調,古入聲一般仍為入聲 | 安徽、江蘇兩省江淮間及沿江地帶,江西、湖北部分地區 | 黃岡、孝感、合肥、揚州、南京、鎮江、九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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