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的主要前身為ARPA網。1974年美國國防部國防前沿研究項目署(ARPA)的羅伯特·卡恩和史丹福大學的文頓·瑟夫開發了TCP/IP協議,定義了在電腦網路之間傳送信息的方法。1983年1月1日,ARPA網將其網路核心協議由網路核心協議(NCP,Network Core Protocol)改變為TCP/IP協議。ARPA網使用的技術(如TCP/IP協議)成為了以後網際網路的核心。它採納的Request for Comments(RFC)過程,一直是發展網際網路協議與標準所使用的機制,至今仍然發揮著作用。
除ARPA網之外,早期的計算機網路還有UUCP、Usenet、Bitnet、CSNET和多種商用X.25網路等。
1986年成立的互聯網工程工作小組及1992年成立的互聯網協會對於計算機網路技術方案的甄選、網際網路協議和標準的建立起了重要的作用。
任職於歐洲核子研究組織的蒂姆·伯納斯-李於1990年底推出世界上第一個網頁瀏覽器和第一個網頁伺服器,推動了全球資訊網的產生,導致了網際網路應用的迅速發展。
在網際網路出現之前,電子數據交換已經被一些企業採納作為一種商務手段,但應用範圍比較有限。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和普及,使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各種新的商務模式成為可能。儘管經歷了2000年與2001年間的網際網路泡沫,隨著網際網路用戶的增加,網際網路在現代經濟生活中正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網際網路的便捷、即時與互動性,也催生了許多像MySpace、Facebook、Youtube、維基百科這樣的虛擬社區及相應的網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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