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


一個中國 (简体)

一個中國即指「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的論述,通常被視為反國家分裂論述的一種,但是台灣海峽兩岸政府對此一方面卻有不同的政治政策和原則。如以傳統的反國家分裂論述觀點而言,其內容表述與含義基本相同,從各自憲法的角度看均是相互包含對方;但台灣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亦曾提出跳脫反台獨框架的新解釋,強調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中國正統,而台灣則從正統之爭中脫離的想法。

目錄

簡介

1990年代以前,實際統治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實際統治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都反對雙方均為國際承認,要求別的國家選擇一方代表中國並建立外交關係。到了1990年代,中華民國由於邦交國逐漸減少,在李登輝總統的任期內,不得不推行「務實外交」政策。

根據這個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它國家建交時,特別強調一個中國政策。但是有的時候,對方國家和北京對一個中國的定義略有不同,但不妨礙整體含義。1971年後,所有與北京方面建交的國家,在「中國代表權問題」方面,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或「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而在「台灣的主權歸屬問題」方面,對於北京方面宣稱「台灣是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或一省)」的立場,則有「承認」、「認知」、「注意到」、「了解並尊重」,在用詞上給予了不同程度的認識。

兩個中國的歷史起源

滿清被推翻之後,原本只有一個中國(即:中華民國),但1931年毛澤東成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為兩個中國的開端,後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雖消滅,但後毛澤東又於1949年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再次製造了兩個中國,此問題一直遺留至今未能解決。[1]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中華民國為聯合國始創國,後來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國民國政府的席位。

  •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法律法規論述

中華民國

  • 憲法》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註:臺灣與大陸唯一合法政府就是中華民國,而目前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地區為「臺澎金馬地區」。)

  1. 對大陸各級行政機關和部隊及其人員均需加「中共」前綴及引號,如中共「廣安縣台辦主任」○○○。整體稱謂為大陸地區、中共當局或大陸當局。
  2. 對大陸各黨派及其人員可直接稱呼,如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
  3. 對大陸國有企業和學術機關等均需加「中共」前綴及引號。
  4. 對中共所用之國旗國歌國徽、首都等國家象徵均需加中共前綴及引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憲法》序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 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 《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
  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

  • 《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
  1. 對台灣市縣級(含,包括院轄市)以下各級行政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可直接稱呼,如台北市市長馬英九
  2. 對台灣市縣級(不含,包括院轄市)以上各級行政機構需加引號,國家級機關需進行變通處理,如「台灣省主席」林錫耀,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台灣行政主管部門等,整體稱謂為臺灣地區或臺灣當局。
  3. 對台灣黨派可直接稱呼,如民進黨主席謝長廷
  4. 對台灣具有官方性質的民間團體,需加引號,如「台灣駐美國經濟文化事務代表處」,「中華旅行社」
  5. 對台灣帶有「國立」、「中華民國」字樣的團體機構需迴避,帶有「中華」、「中國」字樣則視情況加引號。
  6. 對臺灣的法律稱爲「規定」等。護照、引渡、偷渡、白皮書等國家用語也需進行變通。

日常宣示

中華民國的論述

因爲外交語言的關係,外國在臺灣設立「貿易辦事處」、中華民國政府在外國設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等組織,來代表各自在對方的利益。

蔣中正蔣經國主政時期

無論是1951-1971年聯合國中國代表權之爭的「漢賊不兩立」,或1978年以後所堅持的「三不政策」,主政的中國國民黨皆是以「一個中國」政策來維護中華民國法統。其表述正如1976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說:「我們的原則是,今天只有一個中國,而代表中國的政府,就是中華民國。」兩蔣時期的「一個中國」乃是專指「中國的代表權問題」,並不涉及「台灣的主權歸屬問題」。

李登輝主政時期

主政初期基本承襲蔣經國的內外政策,是「沒有李登輝政策的李登輝時期」。之後因終止「動員戡亂時期」,開始推動「對等地位」為原則的兩岸交流,「一個中國」的內容開始歷經各種變化。在政府層面的描述曾有「一國兩府」(並未正式提出)、「一國兩區」(1990)、「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1991年)、「一個中國指向的階段性兩個中國政策」(1993)、「一個分治的中國」(1997)、「特殊的國與國關係」(1999)等主張。其內涵可總結如下:

  1. 單一排斥性的論述:如1992年,國家統一委員會關於「一個中國涵義」定義,即「一個中國即是中華民國」的說法。
  2. 去政治化的論述:如「一個中國指向的階段性兩個中國政策」,「一個中國」為歷史的、文化的、地理的、血緣上的「一個中國」,不是政治上的「一個中國」,「台灣」與「大陸」都是如此意義下的中國的一部分。
  3. 切割時間序列的論述:「一個中國」是過去式的,也是未來式的,但並非「現在式」。「過去式」的表述,認為「一個中國」是指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現在式」的表述,認為自1949年起兩岸處於暫時的分裂分治狀態,「一個中國」是「一個分治的中國」,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兩岸共識前提下,為兩個互不否認的「對等政治實體」,1997年,將兩岸關係定位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一般簡稱為特殊兩國論兩國論)。「未來式」的表述,認為「一個中國」是指自由、民主、均富、統一的新中國。
  4. 同時涵蓋雙方的論述(整個中國,Whole China):「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不等於「中國」,誰也不能代表全中國。「台灣」並不等於「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整個中國」。「一個中國」同時包括「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9年,陸委會表示:「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政府不承認不否認」(即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性,不否認中國共產黨對大陸的統治)[2]

陳水扁執政時期(2000年至2008年)

民進黨政府一貫強調台灣主體性,認為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一個中國就是中國大陸,而台灣和中國是二個不同的國家。(一邊一國論述)

  •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並在公文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為中國,而中華民國簡稱為台灣。
  • 呂副總統:曾經提到,兩岸各是主權獨立之國家,分屬兩個中國

馬英九執政時期(2008年至今)

宣稱一個中國就是自由、民主、均富和統一的中華民國。不使用中國台北一詞,堅持使用中華台北

台灣與大陸的唯一合法政府就是中華民國、註:目前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地區為台澎金馬地區

在「不統、不獨、不武」的理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灣海峽的現狀。

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與大陸協商。

並堅持台灣要安全、要繁榮、更要尊嚴,「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施政原則。

兩岸屬非國與國,而是特別關係。來置於中華民國憲法的領土架構上。

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競選總統期間發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論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中原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其他國家建交時,建交雙方所必須承認並遵守的原則,其內容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對方必須在建交公報中明確承認「一中原則」,否則將會拒絕與其建交。

在日常宣誓當中,會隨著氣氛與場合的不同,而對一中原則在語氣和措詞方面有微調,但大體意思不會發生矛盾。

日常宣誓當中很少提到「不能讓台灣的現狀一直維持下去」,不過在《反分裂國家法》中則明確闡明:如果台灣方面無限期拖延統一,也將以非和平方式統一台灣。

世界各國、各組織的看法

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
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美國將與台灣維持非官方往來關係。
認知(acknowledge)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所指的中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是中華民國,而是傳統定義中國的領土)
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了解並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或「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或「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政府。
認知(acknowledge)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泰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或「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政府。
認知(acknowledge)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或「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政府。
注意到(take note of)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政府。
了解並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尊重(respect)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臺灣是中國的一省。」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合法政府。公報中沒有提及臺灣。
只提自某日起建交換使
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政府。

其他政治人物的言論

  • 中華民國方面
    • 2006年3月20日,馬英九紐約智庫「外交關係委員會」舉行提問式的座談會。由美國國際關係學者孔傑榮(Jerome Cohen)主持,出席人士包括美國學者、財經界人士及媒體。馬英九說:「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可惜世界各國除了23邦交國認同外,世界各國都不認同。」(The one China is the Republic of China)。[3]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
    • 1979年元旦,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78年12月26日舉行第五次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告台灣同胞書》。書中說:「今天,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世界上普遍承認只有一個中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最近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定,和中美兩國關係正常化的實現,更可見潮流所至,實非任何人所得而阻止。目前祖國安定團結,形勢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好。在大陸上的各族人民,正在為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偉大目標而同心戮力。我們殷切期望台灣早日歸回祖國,共同發展建國大業。我們的國家領導人已經表示決心,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台灣各界人士也紛紛抒發懷鄉思舊之情,訴述「認同回歸」之願,提出種種建議,熱烈盼望早日回到祖國的懷抱。時至今日,種種條件都對統一有利,可謂萬事俱備,任何人都不應當拂逆民族的意志,違背歷史的潮流。」
    • 2008年12月31日,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發表講話:「3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的實踐告訴我們: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祖國和平統一,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台海地區謀和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


參考資料

  1. ^ 參見秦福銓著《博古與毛澤東: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領袖們》,香港:大風出版社,2009年。費正清、羅德里克、麥克法誇爾主編;謝亮生等譯,《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第一版,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1998年。
  2. ^ 《台灣主權與一個中國論述大事記》,中華民國國史館,2002,ISBN 9570107545
  3. ^ 馬英九: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下重拾對話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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